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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隆治乡桥头村李家河滩社
及前后山新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57 发文字号: 民政﹝2021﹞32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县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隆治乡桥头村李家河滩社及前后山新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环〔2021〕8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实施民和县隆治乡桥头村李家河滩社及前后山新村污水治理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隆治乡桥头村李家河滩社及前后山新村污水治理工程。

二、资金来源

总投资591.17万元,均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三、建设地点

隆治乡桥头村李家河滩社,隆治乡前山村、后山村安置点,隆治乡政府、卫生院等行政事业办公机构。

四、建设内容

建设农村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及农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主要内容为新建污水管网(DN200)3.63千米、污水检查井121集中式化粪池2座(50立方米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50立方米/

五、建设期限

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六、相关要求

请你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县级报账制、公示公告制等项目制度;优化施工方案,合理配置施工资源,科学组织施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县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强化监管,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15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隆治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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