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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新民乡公巴台村林业生态配套道路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54 发文字号: 民政﹝2020﹞29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新民乡公巴台村林业生态配套道路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交〔2020〕211号)收悉。经县政府2020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新民乡公巴台村林业生态配套道路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新民乡公巴台村林业生态配套道路项目里程11.959公里,其中包含道路7条,路基宽4.5/5.5m,路面宽3.5/4.5m,路面结构形式采用20cm水泥砼面层+20cm级配沙砾垫层。总投资315.39万元,资金来源为省交通厅补助资金215.39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基地交通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请你单位加强与县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及新民乡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把好项目质量关。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加快资金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此复。

          

 

2020年9月11日

 

 

 

 

 

 

 

 

 

 

 

 

 

                               

抄送:新民乡,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审计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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