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关于审批民和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林发〔2021〕224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
二、实施内容
投资90.9万元,对6个国有林场实施屋面防水、墙面粉刷、檐口维修以及护林点屋面、门窗、供暖设施的提升改造。
三、资金来源
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贫困林场扶贫资金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0.9万元。
四、相关要求
你局要坚持“谁立项、谁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中期检查和后期验收,确保项目及时实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