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峡门镇新民乡13村扶贫灌溉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0〕69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民和县峡门镇、新民乡13村扶贫灌溉工程(一期)
二、项目建设单位:民和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峡门镇、新民乡
四、主要建设内容:铺设主干管21.722千米,新建管道建筑物 38座、镇支墩 106座、沉砂池1座。
五、项目总投资:2011.45 万元。
请你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