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1年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1〕36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2021年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建设地点
核桃庄乡里长村,西沟乡麻子沟村。
三、建设内容
民和忠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民和县金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民和县兴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民和县明浩养殖专业合作社、民和瑞兴养殖专业合作社、民和成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修建600平方米的牛棚一栋。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请你局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抄送: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核桃庄乡、西沟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