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民和县川口镇米拉湾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新农中〔2021〕5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川口镇米拉湾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建设地点:川口镇米拉湾村。
三、建设内容:在川口镇米拉湾村新建一处日处理量90立方米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利用该村现有污水管网DN400污水干管2200米,污水检查井131座,接入主管网辐射的130户农户污水。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0万元(含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安装费,管道及污水检查井维修费)。资金来源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会同县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