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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川口镇米拉湾村污水处理站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49 发文字号: 民政﹝2021﹞26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中心《关于民和县川口镇米拉湾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实施方案请示》(民新农中202154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川口镇米拉湾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建设地点:川口镇米拉湾村

三、建设内容:在川口镇米拉湾村新建一处日处理量90立方米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利用该村现有污水管网DN400污水干管2200米,污水检查井131座,接入主管网辐射的130户农户污水。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0万元(含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安装费,管道及污水检查井维修费)。资金来源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会同县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22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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