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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中川乡等乡村振兴水利设施维修
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48 发文字号: 民政﹝2021﹞30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中川乡甘沟乡乡村振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民水〔2021〕481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中川乡、甘沟乡乡村振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二、实施内容

拆除重建中川乡团结村白家社电灌站1座,更换上


水钢管及配套水泵、电机、启动柜、变压器等;维修中川乡团结村陈家社电灌站泵房1座,配套水泵、电机、启动柜、变压器等配套中川乡朱家岭村机井自控设施维修甘沟乡人饮工程引水口1座新建甘沟乡人饮工程引水口1座配套管网及阀门井等。

三、资金来源

2021年第一、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7万元。

四、相关要求

你局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狠抓项目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规范建设。工程建成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及时实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18

    

 

 

 

                                

 抄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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