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1年乡村振兴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民水〔2021〕471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1年乡村振兴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二、实施内容
在甘沟乡等9个乡镇新建及改造进水池1座、消力池2座、蓄水池8座、阀门井68座、PE管27068米,更换水泵3台、钢管200米,配套入户管网和智能水表79套,维修引水口3座、蓄水池5座、渠道467米,修复硬化路1016米。
三、资金来源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水利补齐短板项目资金28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你局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县级报账制、公示公告制等项目制度,并会同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建成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及时实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