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等三个乡镇五个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补齐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扶局〔2021〕9号)收悉。经县政府2021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等三个乡镇五个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补齐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民乡下山村、毛拉山村易地扶贫搬迁棚圈建设后续产业基础设施扶持项目(续建);峡门镇阳坡村、甲子山村易地扶贫搬迁棚圈建设后续产业基础设施扶持项目(续建);核桃庄乡排子山村易地扶贫搬迁棚圈建设后续产业扶持项目(新建)。
实施单位:民和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李振明(民和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建设性质:新建、续建
建设期限: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十三五”期间搬迁安置的240户脱贫户,其中新民乡毛拉山村26户、下山村44户,峡门镇阳坡村66户、甲子山村37户,核桃庄乡排子山村67户。
(三)实施地点
新民乡毛拉山村原址、下山村原址,峡门镇阳坡村原址、甲子山村原址,核桃庄乡排子山村原址。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377万元,其中新民乡毛拉山村31万元、下山村115.2万元,峡门镇阳坡村60.8万元、甲子山村33.5万元,核桃庄乡排子山村136.5万元(项目按照设计规划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核算结果为主),资金来源为2021年补齐短板及后续产业项目资金。
(五)实施内容
1.新民乡毛拉山村计划建设棚圈挡土墙、棚圈围栏等;下山村计划建设养殖区内硬化路及排水渠、挡土墙等。
2.峡门镇阳坡村计划建设养殖区内硬化路及排水渠、蓄水池、围栏等;甲子山村计划建设养殖区内硬化路及排水渠、蓄水池、围栏等。
3.核桃庄排子山村计划建设棚圈、青贮池、饲料库等。
(六)实施步骤
1.编制方案。2021年7月上旬,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新民乡、峡门镇、核桃庄乡按照搬迁安置的脱贫户意愿,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可行的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2021年7月下旬-2021年10月,组织实施项目。
3.组织验收。2021年11月,项目建成后,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县生态环境、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项目涉及乡镇以及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组织验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乡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补齐短板项目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来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统筹调度力量,加强协调指导,认真找准找实短板弱项,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时间表和任务清单,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狠抓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项目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二)压实工作责任。新民乡、峡门镇、核桃庄乡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的管理单位,要成立后续产业实施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规定和项目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达到补短板和稳致富的效益。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监管,督导各相关乡镇严格按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严格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挂网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乡村振兴局要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动态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乡镇、部门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好跟踪问效。
此复。
2021年7月19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