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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巩固
提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43 发文字号: 民政﹝2021﹞29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县乡村振兴局

局《关于民和县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巩固提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1〕47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巩固提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二、资金用途

对全县46名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巩固提升培训。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3万元,金来源为2021年省级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格按照《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巩固提升培育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55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29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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