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巩固提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1〕4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巩固提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二、资金用途
对全县46名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巩固提升培训。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省级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巩固提升培育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55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