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李二堡镇焦土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巩固提升棚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1〕4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李二堡镇焦土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巩固提升棚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二、建设地点:李二堡镇焦土村原址。
三、建设内容:在李二堡镇焦土村建设棚圈、青贮池、运动场、板房、钢管牛圈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按照设计规划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核算结果为主)。
五、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抄送:县财政局,李二堡镇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