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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1年消费扶贫项目补助资金支持电商企业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41 发文字号: 民政﹝2021﹞20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5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5日

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和县2021年消费扶贫项目补助资金支持电商企业实施方案的请示》(202176)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60万元,均为消费扶贫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

对青海阿牛哥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和青海茵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各支持30万元。

三、相关要求

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项目资金支持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安全规范使用。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723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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