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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21年度东西部协作教育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39 发文字号: 民政﹝2021﹞26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1日

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2021年度东西部协作教育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教〔2021〕24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来源

总投资1222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2021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

二、实施内容

(一)东西部协作“职业教育+就业”帮扶项目。投资35万元,按照每生10000元标准,从民和县职业技术学校在校脱贫家庭及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中择优选派35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到无锡市相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技术技能提升及实训教育

(二)东西部协作优秀教育人才双向互派培训项目。投资50万元,开展支教挂职、网络教学、送教、结对学习互访、学校学生资助、专职培训、名师工作室建设等项目。

(三)川口镇初级中学东西部协作教育配套建设项目。投资1137万元实施川口镇初级中学教育配套建设项目,其中投资700万元新建食堂楼一栋,投资437万元修建400米环形跑道标准化塑胶操场一个。

无锡市社会资助民和县贫困学生项目。利用无锡市滨湖区政府动员相关学校、企业、社会公益组织捐助的资金开展捐资助学项目。

三、相关要求

你局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狠抓项目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规范建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好资助对象评审、认定及社会捐资助学工作,强化宣传,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满意度。县发改、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资金监管,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11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审计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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