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巩固提升棚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1〕4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巩固提升棚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新民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新民乡毛拉山村原址。
三、建设内容
建设棚圈、青贮池、运动场、板房、钢管牛圈、粪堆场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帮扶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相关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新民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