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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巩固提升棚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37 发文字号: 民政﹝2021﹞29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县乡村振兴局

局《关于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巩固提升棚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1〕45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新民乡毛拉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巩固提升棚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新民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新民乡毛拉山村原址。

三、建设内容

建设棚圈、青贮池、运动场、板房、钢管牛圈、粪堆场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帮扶资金

五、工作要求

按照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相关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29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新民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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