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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民和县冷库改造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20 发文字号: 民政﹝2021﹞24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民和县冷库改造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1243号)收悉。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民和县冷库改造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民和县冷库改造建设项目

(一)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建设地点:隆治乡桥头村、中川乡前进村、官亭镇鲍家村。

(三)建设期限:2021年11月底前。

(四)项目投资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民政﹝202134号),安排隆治乡桥头村、中川乡前进村冷库改造及官亭镇鲍家村冷库电力设施改造建投资金140万元,其中隆治乡桥头村72万元中川乡前进村61万元官亭镇鲍家村7万元。

(五)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制冷主机设备工程、自动电制工程、保温隔断工程和冷库专用门安装、室外工程。100KVA变压器电力设备安装。

二、民和县2021年乡村振兴温棚改造项目

(一)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建设地点:总堡设施果蔬基地、巴州设施果蔬基地、农业示范园、古鄯镇山庄村

(三)建设期限:2021年11月底前。

(四)项目投资。根据《关于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民政﹝2021﹞171号),安排乡村振兴温棚改造项目资金500万元。

(五)建设内容

1.总堡设施果蔬基地维修后屋面6000米、墙体3000米、门洞50个,改造棚面70栋,采购安装保温被39000平方米,墙体安装防雨防草防老化布180000平方米,采购po棚膜17.78吨;

2.巴州设施果蔬基地采购安装保温被21450平方米;

3.农业示范园墙体修建墙体50平方米,采购安装保温被5460平方米;

4.古鄯镇山庄村加工安装钢管拱架270个、立柱128个,浇筑圈梁264米,维修后屋面、卷帘设施264米等。

三、隆治乡白武家村特色桃产业种植项目

(一)实施单位:隆治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隆治乡白武家村

(三)建设期限:2021年11月底前。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苗木购置415万元、管护及人工费85万元。

)建设内容。购买桃苗木共21600株,种植优质黄桃、蟠桃面积300亩。种植优质黄桃200亩:购买5公分以上黄桃大苗4800株(每株带土球380元左右)共182.4万元,种植面积80亩;购买3公分以上黄桃苗9600株(每株120元左右)共86.4万元,种植面积120亩。种植优质蟠桃100亩:购买5公分以上蟠桃大苗2400株(每株带土球380元左右)共91.2万元,种植面积40亩;购买3公分以上蟠桃苗4800株(每株120元左右)共43.2万元,种植面积60亩,加运费11.8万元,合计415万元。

四、民和县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一)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全县22个乡镇25个行政村

(三)建设期限:2021年11月底前。

项目投资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民政﹝2021171号),安排乡村振兴产业基地项目资金750万元,扶持发展22个乡镇基础条件好的25个行政村,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每个乡镇确定和发展一种以上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一个乡村振兴产业基地。共打造25个基地,每个基地补助30万元。

(五)建设内容

1.川口镇南山村。发展肉羊养殖产业,改建标准化圈舍800㎡,饲草加工车间30㎡,生产用房100㎡,购置饲草加工机1台,拓宽道路及完善供水工程。

2.大庄乡东山村。发展肉羊养殖产业,修建300㎡棚圈1处,100㎡饲草间1间,购置饲草搅拌机1台,饲草运输机1台,消毒设施1套。

3.杏儿乡日扎村。发展肉牛养殖产业,新建棚圈300㎡,饲草库房70㎡,生产用房150㎡,土地平整600㎡,修筑围墙等配套设施。

4.马场垣乡下川口村。利用现有村集体土地50亩发展桃子西瓜套种产业,购置桃树苗2100株,购买土地平整沙子3335立方。

5.马营镇洒达庄村。发展马铃薯种植产业,修建库房75㎡,购置M-704H四轮拖拉机2台(配套1GSL-1600旋耕机2台,327型号铧2台,2MB/2型号起垄打药点播机1台),购买马铃薯种植机1台,马铃薯收获机1台, M-504四轮拖拉机1台(配套1GSL-150旋耕机1台)。

6.核桃庄乡五方村。发展饲草产业,购置9QZ-2100青饲料收获机1台。

7.甘沟乡盖子滩村。发展玉米饲草产业,购置4YZQ-4C型自走式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1台。

8.官亭镇光辉村。发展马铃薯种植产业,购置M-704H四轮拖拉机1台,1GSL-1600型旋耕机1台,327铧1台,2MB/2起垄打药点播机1台,马铃薯收获机1台,马铃薯种植机1台,方掴打捆机1台,冷藏保鲜库货架4套。

9.西沟乡南方庄。发展马铃薯种植产业,培育马铃薯种植基地100亩,购置四轮车2台、犁铧2个、旋耕机2台、洋芋播种机1台、洋芋收获机1台。

10.西沟乡麻地沟村。利用现有大棚(1224平方米)发展蘑菇种植产业,购置立体种植钢架1套,装袋机1台,锅炉1个,翻料机1台,废料分离机1个,购买首批蘑菇菌棒16000个,修建保鲜库60㎡,生产用房30㎡,库房300㎡。

11.古鄯镇山庄村。依托“七里花海”景区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改建固定摊位10座(每座摊位长4米,宽3米)。

12.前河乡上湾村。发展饲草产业,购置504拖拉机2台,70打包机2台,铡草机2台,旋耕机2台,液压翻转犁2台。

13.巴州镇杨家湾村。发展花椒种植产业,种植花椒100亩。

14.李二堡镇帮岭村。发展饲草产业基地,购置504拖拉机3台,70打包机1台,铡草机2台,旋耕机2台,液压翻转犁2台。

15.新民乡侯家山村。继续壮大梅花鹿养殖产业,升级改造梅花鹿棚2座(约1200平方米)。

16.中川乡民主村。金丝皇菊种植产业,修建金丝皇菊简易防冻设施70亩,购置烘干设备1套。

17.峡门镇甲子山村。扶持发展生猪养殖产业,购置4LZ-5G履带收割机1台,购买40日龄以上仔猪200头。

18.总堡乡垣坡发展饲草产业,购置9QZ-2100型号青饲料收获机1台。

19.总堡乡哈家村。发展饲草产业,购置三一SY75C挖掘机1台。

20.松树乡百姓村。购置4YZQP-3A三行收割机1台。

21.隆治乡桥头村。种植秦脆苹果30亩,继续扶持壮大桥头村苹果产业。

22.转导乡红花村。发展肉羊养殖产业,新建养殖场500㎡,购置四轮拖拉机1台,建设农田配套水渠500米。

23.满坪镇大滩村。发展壮大油菜种植产业,购置榨油机1套,菜籽收割机1台,粉条加工设备1套,旋耕机2辆。

24.满坪镇河口村。发展饲草产业,建设饲草库房450㎡,购置饲草设备1套。

25.北山乡德兴村。继续壮大德兴村马铃薯种植基地,在德兴村新建马铃薯标准化储藏窖160㎡。

五、工作要求

严格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9号)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要求,认真审定项目实施内容,积极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加大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确保健设内容按照计划实施。

)强化项目监管。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和财政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做好项目监管工作,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做到项目实施到哪里,项目监督责任就延伸到哪里,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受益。

优化项目管理。“谁立项、谁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执行项目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狠抓项目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规范建设。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918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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