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核桃庄乡大库土村防洪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1〕44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核桃庄乡大库土村防洪灾害治理工程
二、实施内容
在核桃庄乡大库土村建设抗滑桩板墙、锚杆格构护坡、截排水沟、防护栏、排水管、护脚墙、安全监测等。
三、资金来源
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你局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县级报账制、公示公告制等项目制度,并会同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建成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及时实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