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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民和县2021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17 发文字号: 民政﹝2021﹞21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1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民水〔2021〕431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1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

二、实施内容

在松树乡等13个乡镇新建泵房2座、蓄水池1座、各类阀门井122座,更换管道141.69km,维修引水口1座、蓄水池2座,改造入户井3037个。

三、资金来源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水利补齐短板项目资金169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你局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县级报账制、公示公告制等项目制度,并会同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建成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及时实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86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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