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7年我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957户,需配套资金4892.5万元。2020年12月23日,我县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了1373户配套资金3432.5万元。2021年5月8日,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在我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审计时指出,截止2021年3月底,民和县2017年完成的搬迁项目尚有1460万元建房补助资金未配套到位,形成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缺口。2021年2月20日,县住建局向县政府申请解决配套资金缺口,2021年4月28日,县财政局下达“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缺口1460万元,5月28日,县住建局将全部配套补助资金发放到户。现申请解决2017年584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缺口1460万元(2.5万元/户)。
妥否,请批示。
附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户建房补助资金配套不到位的情况说明
2021年7月24日
附件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户建房补助
资金配套不到位的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957户,需配套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户建房补助资金4892.5万元。在组织实施时由于未将1957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未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中,导致配套资金缺口为4892.5万元。自2019年,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和省市住建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解决1957户的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户建房补助,但由于2017年1957户未纳入当年危旧房改造计划中,缺口资金至今未落实。2020年12月23日,我县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了1373户配套资金3432.5万元。2021年5月8日,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在我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审计时指出,截止2021年3月底,民和县2017年完成的搬迁项目尚有1460万元建房补助资金未配套到位,形成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缺口。2021年2月20日,县住建局向县政府申请解决剩余配套资金,2021年4月28日县财政局下达“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危旧房改造缺口补助资金1460万元,5月28日县住建局已将全部配套补助资金发放到户。为顺利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审计整改任务,现计划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解决2017年584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缺口1460万元(2.5万元/户)。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