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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乡村节能减排暖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11 发文字号: 民政﹝2021﹞19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乡村节能减排暖炕项目实施方案请示》(乡振20215号)收悉。经县政府2021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民和县乡村节能减排暖炕项目

实施单位:民和县乡村振兴局


任 人:李振明(民和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期限:2021年7月-2021年11月

(二)实施范围

重点在全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整村搬迁村及条件成熟的村整体推广实施。

(三)建设任务

全县计划实施电热炕项目3200户,其中核桃庄乡114户(排子山村89户、大库土25户),峡门镇157户(巴子沟村69户、甲子山88户),马营镇147户,满坪镇284户(山庄村251户、浪塘村33户),官亭镇407户(前进村182户、喇家村225户),李二堡镇485户(山庄村179户、帮岭村99户、马莲滩村128户、焦土村79户),隆治乡465户(桥头村418户、前山村47户),松树乡60户(牙合60户),西沟乡646户(南垣村563户、马家河村83户),中川乡290户(峡口村228户、盘格村62户),巴州镇145户(下宣村80户、集中安置65户)。

(四)资金来源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补助资金计367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2万元(户均100元),共计399万元,其中项目资金384万元,二类费用(项目招投标费、监理费、预结算费、不可预见费等)15万元。

(五)补助标准

每个暖炕费用1200元,其中项目补助1100元项目户自筹100元电暖炕面积为每户每铺≤6㎡,电热板为3块,炕边根据实际情况对电热板进行固定,超出面积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六)实施步骤

1.2021年6月25日前,确定项目实施村。

2.2021年6月26日—30日,县乡村振兴局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实施农户,向县乡村振兴报备,并在乡镇和项目实施村公示实施农户名单

3.2021年7月1日—10月底组织实施

4.2021年11对县乡村振兴局协调生态环境、财政、农业农村及实施项目乡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改造数量、土炕拼装、电路、工程质量等进行验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将乡村节能减排暖炕项目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顺利实施乡村节能减排暖炕项目提供有利条件,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充分发挥效益。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节能减排暖炕项目的统一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要加强监管,督导相关乡镇严格按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涉及乡镇为项目实施的管理单位,成立项目实施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加强协调服务监督以及建成交付后的后续管理。同时,要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

)严格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挂网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此复 

 

              

 2021719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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