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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
安排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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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2020年县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请示》(民财〔2020〕403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审定,原则同意将下达我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434万元安排如下:

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项目资金258万元(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实施);

2.新民乡县城易地扶贫搬迁村级活动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新民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3.贫困劳动力就业及劳务输出补助项目资金100万元(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实施);

4.产业巩固提升项目缺口资金6万元(向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5.西沟乡凉坪村自驾游项目资金30万元(西沟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此复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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