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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民和县峡门镇抓咱村等五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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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0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峡门镇抓咱村等五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方案的请示》(民扶局〔2020〕65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审定,同意民和县峡门镇抓咱村等五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峡门镇抓咱村等五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二、主管及实施单位

(一)主管单位:民和县扶贫开发局

(二)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三、搬迁任务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两年搬迁入户、三年脱贫致富”。从2020年8月起,争取利用两年时间,将居住在峡门镇抓咱等五村的461户1794人搬迁至县城驮岭小区、川垣新区、老城区安置,使其享有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2022年,积极争取省市后续扶持资金,提高生产生活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生计问题,稳定增收,脱贫致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搬迁对象

(一)纳入搬迁安置对象。峡门镇抓咱村等五村确定搬迁户数共461户1794人,其中驮岭小区分房安置435户1684人,川垣新区、老城区分散安置26户110人。分村安置:抓咱村110户395人,驮岭小区分房安置105户373人,川垣新区、老城区分散安置5户22人;赵家山村155户647人,驮岭小区分房安置136户566人,川垣新区、老城区分散安置19户81人;若木池村58户210人,驮岭小区分房安置56户203人,川垣新区、老城区分散安置2户7人;铁家庄村92户342人,驮岭小区分房安置92户342人;甘池村46户200人,驮岭小区分房安置46户200人。同时,户籍在峡门镇以上五村,未享受过国家住房补助政策(公积金)的城镇户也纳入搬迁安置对象(夫妻双方中一方是城镇户口,另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家庭,以农村户口为准,不再重复补助)。

(二)不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夫妻双方均是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家庭户;五保户人员在县医养中心或峡门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因高考升学等原因户籍迁入本乡镇,但未实际居住的空挂户;正在择业期有单独户籍,但实际其家人属搬迁对象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020年5月31日前出嫁、入赘到外乡生活,户籍未迁出的家庭户,出嫁或入赘人口不纳入搬迁人数;2020年5月31日后离异或临时分家等原因产生的新分户;2020年5月31日后因各种原因迁入户籍家庭户、新迁入人口不纳入搬迁对象;历年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或除原址外已享受危旧房改造家庭户;进城务工人员已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户。

五、搬迁安置方式

(一)迁出方式。采取分批分次迁出方式,按照先驮岭小区集中安置,后川垣新区、老城区分散安置的顺序分时段搬迁安置,迁出后农户承包地所有权不变,仍可继续承包耕种、集体流转或退耕还林。

(二)安置方式

驮岭小区集中安置:采取购买产权或租售并举的方式安置,统一运行市场化小区物业管理。是购买产权。县政府落实建房补助,搬迁户自筹部分资金,购买房屋100%产权。二是租售并举。县政府落实建房补助,搬迁户自筹部分资金,购买房屋部分产权(不小于50平方米),其余住房面积按照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售并举标准予以承租(不大于50平方米,租金为每月2.5元/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三年内交清房款。三年内无法交清房款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每月4元/平方米

分散安置:在川垣新区和老城区小区楼房分散安置,搬迁户自主购房,凭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等),享受易地搬迁补助。

(三)购房补助。采取差异化补助方式补助。根据北山乡、新民乡搬迁安置标准,考虑驮岭小区安置住房单价上涨情况,驮岭小区集中安置435户,每户补助6万元;川垣新区、老城区分散安置26户,每户补助4.5万元。

(四)房源及价格

1.房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主安置区为驮岭小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供435套安置房源。

2.房价。驮岭安置区安置住房成本价2600元/平方米,一楼按2600元/平方米起价,每上一层增加20元/平方米,顶层为2600元/平方米。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727万元,用于搬迁安置购房补助。其中省级脱贫攻坚优秀奖奖励资金2000万元,整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727万元(规划内资金400万元、规划外资金327万元)。同时,积极争取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七、搬迁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6月—7月)。县扶贫部门牵头,卫健、民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教育等部门配合,摸清安置区房源、水电、医疗、教育等基本情况,编制民和县峡门镇抓咱等五村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通过农户专访、群众座谈等多种渠道,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意见作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接县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精准确定扶贫搬迁对象。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8月—9月)。由峡门镇牵头,县扶贫、住房保障、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宣传动员,宣传解释搬迁安置、子女教育、医疗条件、就业扶持、公共服务等各项优惠政策,消除群众搬迁后的顾虑,鼓励动员群众积极搬迁,尽早拔穷根,勤致富,奔小康。同时,开展搬迁对象登记、搬迁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搬迁安置阶段(2020年9月—2021年6月)。2020年9月起,分时段分批集中时间安置。搬迁安置严格甄别分析登记搬迁对象,详细登记搬迁户家庭人口、经济条件等信息,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供安置住房房源。第一批(2020年9月—2021年4月):驮岭小区集中群众搬迁安置,安置房款缴纳、摇号分配、入住手续办理、搬迁补助发放等工作。第二批(2021年4月—2021年6月):发放分散安置户补助,协调安置五保户、特困户家庭人员。

(四)拆旧复垦阶段(2021年6月—8月)。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峡门镇、林草、农科等部门实施迁出区退耕还林、宅基地复垦及整理等生态恢复工程。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对迁出区坡度较大、土壤贫瘠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加强迁出区生态保护和恢复。凡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签订原宅基地拆旧复垦协议,实施宅基地复垦。对交通便利、生长较好的耕地,集体流转,发展规模种植业或经济林。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县扶贫开发局为峡门镇抓咱村等五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搬迁安置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峡门镇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抓咱村等五村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工作。县住建、自然资源、人社、民政、教育、卫健、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搬迁安置、子女教育、医疗条件、就业扶持、公共服务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配套工作。同时,统筹谋划迁出区与安置区公共服务、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坚持搬迁与后扶相结合、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精准实施搬迁工程项目。

(二)加强技能培训,稳定产业增收。一是加大对安置区群众劳动技能的培训力度。县农科、就业等部门,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针对搬迁群众开展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家电维修、电焊修理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二是加大对安置区群众的产业扶持力度。申请省级产业扶持资金,统筹协调,投入规模企业,解决部分就业岗位,保障安置群众稳定收入;鼓励扶持发展种植、养殖业,集中流转土地,倾斜扶持政策,培养一批种植养殖大户,吸纳富余劳动力,带动一部分群众就业;扶持培育一批就业服务组织和劳务输出经纪人,积极为搬迁群众就业牵线搭桥;支持群众通过开办食品、百货、餐饮、便民店等方式自主发展,鼓励和扶持群众从事物流运输等行业增收。

(三)加强思想引导,发挥积极主动扶贫先扶志,积极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消除群众“等靠要”思想,充分调动搬迁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动员鼓励群众用自己的双手,通过发展产业、就近务工、劳务输出、家政服务、小本经商等方式,自力更生,寻求增收渠道,增加家庭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实现脱贫致富。

(四)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群众权益。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尊重群众,造福群众。要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保证群众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搬迁工作公示制和群众监督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补助发放、安置房选择等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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