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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民和县节能减排暖炕项目实施方案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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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0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节能减排暖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扶局〔2020〕74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节能减排暖炕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规模

2020年,全县共实施电热炕项目1350户,其中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100户。按乡镇分配如下:新民乡216户,其中一般农户200户、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16户;峡门镇216户,其中一般农户200户、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16户;马营镇136户,其中一般农户120户、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16户;大庄乡130户,其中一般农户120户、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10户;转导乡130户,其中一般农户120户、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10户;甘沟乡136户,其中一般农户120户、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16户;满坪镇136户,其中一般农户120户、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16户;巴州镇130户、核桃庄乡120户。

二、补助标准

总投资108万元(每个暖炕费用800元),其中低保兜底户及五保户安装费用从扶贫资金中全额列支,合计8万元;其他农户自筹50%(每户400元),合计50万元,政府补贴40%(每户320元),合计40万元,红十字会救助10%(每户80元),合计10万元。

三、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2个月。2020年9月8日—11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向县红十字会、县扶贫部门报备,确定项目实施村和实施农户,并在项目乡镇和村公示实施农户名单;9月12日—17日,乡镇组织落实群众自筹资金;9月25日前,相关项目实施乡镇将确定实施农户自筹资金汇至县红十字账户,并将资金自筹情况报县扶贫部门;9月30日前,完成安装企业选择及施工合同签订,并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完成安装施工及项目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红十字会牵头,相关乡镇和县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成立民和县电热炕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细化各自任务分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各项目乡镇也要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配合县红十字会、扶贫开发局完成电热炕项目。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红十字会、扶贫部门要做好项目协调、配套资金落实、监督检查、项目推进等工作。乡镇电热炕项目工作小组列出时间表,确定实施农户、自筹资金的收取管理及实施农户名单公示等工作。同时,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电热炕的安装调试、项目验收资料整理等工作,确保电热炕项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检查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完成电热炕安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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