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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民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开拉面店奖补工作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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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民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开拉面店奖补工作方案的请示》(民人社〔2020〕106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018年1月1日2020年7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43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开拉面店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合计102万元,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海东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省内外新开办拉面店,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者,可申领一次性首次创业补贴资金2万元2019年以来海东籍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开设拉面店,证照齐全、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领一次性首次创业补贴资金3万元。要求一是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奖补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奖补资金合规发放二是积极宣传奖补政策,确保于10月底全部发放完成,并将发放名单公示于政府网站。

此复

 

 

             2020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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