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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移民搬迁集中片区购买村级党建
办公用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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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移民搬迁集中片区购买村级党建办公用房的请示》(民扶局〔20204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审定,同意北山乡购买史纳B3小区6号楼3号商铺(两层,总面积507.52平方米)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村村级党建办公用房,单价3917.17元/平方米,总价198.8万元;新民乡购买驮岭小区18号楼101室(两层,总面积353.35平方米)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村村级党建办公用房,单价3917.17元/平方米,总价138.42万元;两个办公用房装修费、天然气锅炉费、接气费共计64.54万元(最终以实际招标价为准)。购买商铺及装修资金共计401.76万元(含税金),从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中列支。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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