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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我县精准扶贫村卫生室和易地搬迁
安置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19-00027 发文字号: 民政﹝2019﹞20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05日

县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和县精准扶贫村卫生室和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卫健2019453收悉。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建设贫困村卫生室和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对米家山村等160个(125个贫困村、35个非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2万元医疗设备,并对其中75个村卫生室存在屋顶漏水、墙体裂缝等问题进行针对性维修;2.在北山乡和驮岭易地搬迁安置点设置两处社区服务中心。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东西部扶贫协作医疗卫生项目资金1172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资金229万元、2019年省级财政提前垫付脱贫攻坚补短板资金25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标准化村卫生室及北山、驮岭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中心产权归县卫健局,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变更用途,不得出租、转让和买卖。县卫健局做好项目工程调查,编制实施方案、预算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投标等工作,与县房产局沟通完成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工作,并按有关标准进行装修招投标,做好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县扶贫开发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对接分配工作。县财政局全程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全程监督项目招投标工作。县房产局提供购置北山、驮岭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信息、资产评估报告书等资料。

此复。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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