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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19年省级财政提前垫付脱贫
攻坚补短板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19-00023 发文字号: 民政﹝2019﹞21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切块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提前垫付脱贫攻坚补短板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民扶局201997)收悉。经县政府2019年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财经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定,同意将切块下达我县的2019年省级财政提前垫付脱贫攻坚补短板资金1993.6万元分配如下:防止返贫资金300万元(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实施);“脱贫光荣户”励志奖励资金202万元(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实施);饮水安全补短板资金500万元(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民和县2016-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漏登人员产业扶持资金3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实施);村级卫生室建投资金250万元(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危房改造资金397.5万元(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教育扶贫44.1万元(由县教育局负责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和资金分配计划实施。请你局会同县财政部门跟踪监管好扶贫资金拨付和使用,确保扶贫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此复。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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