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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税费改革前交通系统下属单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19-00010 发文字号: 民政﹝2019﹞19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1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税费改革前交通系统下属单位企业退休人员拟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民人社〔20193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审定,原则同意将税费改革前交通系统下属单位企业退休人员王开义等10人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请你局会同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做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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