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上报古鄯镇菜籽湾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扶局〔2018〕218号)收悉,经县政府2018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省级拨付给古鄯镇菜籽湾村的6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拨付的扶贫资金60万元。
二、建设内容
将古鄯镇菜籽湾村的60万元省级扶贫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入股到民和县捷安出租车有限公司,年保底收益6%,收益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运营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自批复下达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示,并向省、市扶贫部门报备。
(二)自批复下达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项目公示公告、资金拨付。
(三)请你局会同古鄯镇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此复。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