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上报甘沟乡静宁村2018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扶局〔2018〕227号)收悉,经县政府2018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甘沟乡静宁村2018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0万元。
二、建设内容
对甘沟乡静宁村54户建档立卡脱贫户(10户兜底户除外),每户扶持以西门塔尔为主要品种的3-6月龄母牛1头,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产业和脱贫成效。
三、相关要求
(一)甘沟乡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公示公告及后续管理工作。
(二)县扶贫开发局负责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县农牧局负责购进牛的检疫、防疫、技术指导、培训及产业验收。
此复。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