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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甘沟乡静宁村2018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2018-00094 发文字号: 民政﹝2018﹞32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7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7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上报甘沟乡静宁村2018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扶局〔2018227)收悉,经县政府2018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甘沟乡静宁村2018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0万元。

二、建设内容

对甘沟乡静宁村54户建档立卡脱贫户(10户兜底户除外),每户扶持以西门塔尔为主要品种的3-6月龄母牛1头,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产业和脱贫成效。

三、相关要求

(一)甘沟乡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公示公告及后续管理工作。

(二)县扶贫开发局负责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县农牧局负责购进牛的检疫、防疫、技术指导、培训及产业验收。

此复。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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