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2018年民和县巴州镇巴二村马营陈醋加工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扶局〔2018〕224号)收悉,经县政府2018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2018年民和县巴州镇巴二村马营陈醋加工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将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以村集体经济资产受益方式,每年按7%的红利分红给巴二村增加村集体收入。在做好抵押、担保、公证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投入马营陈醋加工项目,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线建设等。请会同巴州镇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好效益。
此复。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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