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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变更马营镇大滩村等8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2018-00088 发文字号: 民政﹝2018﹞29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26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变更马营镇大滩村等8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请示(民扶局〔2018195)收悉,经县政府2018年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马营镇320万元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用于“在马营集镇修建商铺经营收益”变更为“在县城购买商铺后通过租赁收益”

此复。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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