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实施民和县李二堡镇帮岭村等4个易地搬迁贫困村防洪工程的请示》(民扶局〔2018〕168号)收悉,经县政府2018年第18次常务会议和县委第26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民和县李二堡帮岭村、马莲滩新村、焦土新村,峡门镇甲子山新村4个易地搬迁贫困村实施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2649.53万元,其中易地搬迁红线内投资1078.78万元,由你局从易地搬迁基础设施结余资金中支出;红线外投资1567.75万元,由县水务局负责争取解决。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投运。
此复。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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