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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0084 发文字号: 民政﹝﹞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市人民政府:

    20188月份以来,我县持续遭受强降雨袭击,多次引发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全县22个乡镇都有不同程度的受灾,尤其是峡门镇、李二堡镇、西沟乡、古鄯镇、甘沟乡等乡镇尤为严重,住房、交通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经测算,累计经济损失达7亿余元。由于我县山大沟深的地理特征,大部分群众居住在山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贫困程度深、基础设施差、地质灾害点多且重建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仍然受各类自然灾害的严重威胁,为彻底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后顾之忧,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基本情况

(一)搬迁规模。全县计划分5个安置点,搬迁安置13个乡镇105个村174573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311025人,非建档立卡户15146361人。其中整村整社搬迁集中安置932384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06456人,非建档立卡户8263389人;分散搬迁集中安置813354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25569人,非建档立卡户6882972人。

(二)补助标准。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建房和基础设施总投资20万元(建房补助按人补助,每人补助3.5万元,补助总额不超过建房总成本)。搬迁群众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住房和基础建投资金可统筹使用,统一建设。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补助4.5万元。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1.项目总投资48222.798万元。其中安置房32508.298万元;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4416万元;征地款和附着物补偿7518万元;项目前期费用1772.5万元;公共服务配套用房2008万元。

2.资金来源。拟申请省级财政补助27147.5万元,其中安置建房款11433万元;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4416万元;征地款和附着物补偿7518万元;项目前期费用1772.5万元;公共服务配套用房2008万元;占总投资的56.3%。群众自筹21075.298万元,占总投资的43.7%

二、危旧房就地改造情况

(一)改造规模。全县计划其它建房户住房改造1486户。

(二)补助标准。每户补助2.5万元。

(三)资金来源。拟申请省级财政补助3715万元。

以上两项共需资金51937.798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30862.5万元,群众自筹21075.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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