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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宗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0076 发文字号: 民政﹝2018﹞21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王宗武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兼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李志远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鄂德全同志任官亭城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钟学志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梁海龙同志任县公安局隆治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瑞同志任县公安局总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冉永岩同志任县公安局前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师新磊同志任县公安局李二堡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荣年同志任县公安局峡门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金声同志任县公安局官亭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伟群同志任县公安局古鄯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孟庆旭同志任县公安局史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月桂同志任县公安局核桃庄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满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景梅同志任县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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