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民和县彩篮养殖专业合作社
(四)技术依托单位:陕西杨凌瑞星种苗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地点:民和县中川乡美一村
(六)建设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即从2018年1月-2018年12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8年1月-4月,品种引进;
第二阶段:2018年5月-6月,人工改良繁育;
第三阶段:2018年7月-10月,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四阶段:2018年11月-12月,撰写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七)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品种引进、冻精购进、设备购置、粪污处理设施及人工繁育技术五个方面。其中:引进驴423头,其中引进1-1.5岁的基础能繁母驴420头,种公驴3头;购进细管冻精500支。购置电子B超1台,人工授精设备2套,液氮罐4个,消毒锅等1套;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名;安装雨污分离管道220米,埋设地下管道150米,无害化处理池50立方米,修建堆粪场1个,200平方米。
(八)建设规模:共占地350亩。其中肉驴养殖基地占地50亩,特色果品育苗基地300亩。
(九)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品种引进投资363万元,冻精购进投资5万元,设备购置投资7.2万元,技术培训投资10万元,粪污处理设施投资14.8万元。全部为2016年至2017年江苏对口帮扶扶贫资金。
(十)项目扶持对象及规模
项目扶持对象为贫困乡镇贫困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该项目主要扶持中川乡18个村18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739贫困人口。
(十一)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肉驴养殖基地每年可以为市场提供标准化养殖的肉驴500头左右;特色果品育苗基地新增高效经济林300亩,年培育苗木10万株。项目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56户、贫困人口741人;吸纳贫困人口60人就业。
(十二)效益分析
项目的建设实施,合作社可通过400万元帮扶资金的固定收益分红,中川乡八大山5户19人7200元、草滩村10户44人16671元、光明村8户37人14019元、河西村9户46人17429元、红崖11户37人14020元、解放虎狼城村8户39人14777元、金田村17户70人26522元、美二村11户34人12882元、民主村37户152人57591元、农场村6户22人8336元、盘格村52户52人19702元、清二村30户30人11367元、清一村37户37人14019元、团结村6户6人2274元、魏家山村11户11人4168元、峡口村34户34人12882元、向阳村29户29人10988元、朱家岭村40户40人15155元。总计18个村186户739人年实现分红28万元,人均分红378元。为60名贫困户劳动力解决就业,使这部分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脱贫。同时产业园的建设,可以带动周围上千户养驴、种植果品就业致富,极大的推动当地农牧业的发展。
二、民和县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民和县农副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民和农合供销电商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鸿昌
(四)技术依托单位:青海大学农牧学院
(五)建设地点:青海省民和县西沟乡复兴村
(六)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20年12月。
(七)建设内容:
养殖核心服务区:建设圈舍、运动场、兽医室、门房及消毒室、管理用房(含餐厅)、职工宿舍、大门、门卫、设备等。正常存栏待育牦牛1000头,藏羊3000只,年向贫困户提供适龄育肥牦牛10000头,藏羊20000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63户。
饲草料加工区:建设饲料加工车间、青贮池、饲草料储藏车间,购置铡草机、饲料机组、地磅设备等。
电商体验店及物流体系建设:官网建设、天猫旗舰店开设、电商体验店三处、高位货架物流库、运输车一台、电脑及打印机3台套、监控及支付系统5台套、货架30台套等设备。
农畜产品加工及储藏区:建设排酸车间、牛羊肉加工车间、冷库、马铃薯储藏窖、马铃薯分拣包装车间,购置速冻设备、冷藏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年生产优质牦牛肉1500吨、牦牛肉深加工300吨、藏羊200吨;农副产品加工储藏区主要建设加工优质农副产品3000吨。
农村休闲观光及餐饮区:主要建设用于农村休闲餐饮的玻璃连栋温室1座;林下休闲餐饮区充分利用原有林地布置餐饮木屋、蒙古包、凉亭、木栈道走路等、室外休闲娱乐区修建景观道路、鱼塘、园林景观、假山、停车及运动场等;在场区北部河流下游修建拦水坝,使靠近场区河流水位升高,作为美化休闲观光景区。
(八)建设规模:预计完成牛羊肉交易额5000万元,实现年育肥牦牛10000头、藏羊20000只,加工农副产品产5000 吨左右(正常年份的保守产量),产值约9000万元。
(九)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投资2576万元,其中:建投资金为1815.75万元,占总投资的70.49%,铺底流动资金为46.25万元,占总投资的1.80%。
在总投资2576万元中,江苏对口帮扶扶贫资金714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367万,2018年247万元,2019年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7.72%;企业自筹18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2.28%。
(十)项目扶持对象及规模
项目扶持对象为贫困乡镇贫困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和县农副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在西沟乡、甘沟乡等地建立饲草种植区、农户养殖区,为农户普及先进的种植及养殖技术,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主动性,极力加入脱贫的队伍,争取早日脱贫。该项目主要扶持西沟乡7个村27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1320贫困人口。
(十一)建设目标
公司以拓宽农户产业受益面和农户收入为具体目标,以电商产业链为依托,把“公司+基地+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激活与外部有效帮扶统筹起来,建立特色养殖、饲草加工、农畜产品加工、农村休闲观光餐饮,制定扶贫项目建设,每年按阶梯扶贫对象脱贫,4年全部脱贫,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通过保底分红、订单收购农户玉米、麦草和解决农民群众在本企业就业的方式,建立健全贫困户的利益分配保障机制。
(十二)效益分析
企业可通过714万元帮扶资金的固定收益分红,为1320人贫困人口,年实现分红49.98万元。2018年西沟乡三方村87户474人179338元、塔先村67户320人77562元,总计为2个村154户794人实现分红25.69万元,人均分红378元。提高劳动力用功收益,项目通过品种引进及新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进行指导,劳动力培训人数500人次,提供270余个就业岗位,每年临时使用人工2000人次。人均月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三、民和奶产品生产线建设及深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民和奶产品生产线建设及深加工项目
(二)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三)建设单位:民和兴润乳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生福
(四)技术依托单位:青海大学农牧学院
(五)建设地点:民和县马场垣乡团结村(奶源基地覆盖海东6县、区)
(六)建设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即从2018年1月-2020年12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8年1月-10月
新建混凝土框架结构奶制品加工车间6000平方米,产品保鲜库200平方米,制冷车间100平方米,收奶间、检测实验室等业务用房300平方米。
第二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12月
购置安装日处理鲜奶55吨的巴氏奶加工生产线1条,日处理鲜奶20吨酸奶加工生产线1条、日处理鲜奶25吨的奶粉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安装制冷设备1套、环保设备1套。开发鲜奶、酸奶、奶粉生产的最优化工艺技术。为20家奶源基地中的6家奶牛养殖场(户)配套完善的监控管理、追溯体系及自动化饲喂设备。
第三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1)对联合社奶源基地20家养殖场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对拟建场区新招员工进行乳制品加工技术培训,对周边带动的饲草种植户进行统一的种植技术培训。
(2)与农户达成饲草收购协议。
(3)与农户达成农副产品的收购协议。
(4)与贫困户达成在企业务工合同,经过培训后上岗。
(七)建设内容:
土建工程:新建混凝土框架结构奶制品加工车间、产品展示大厅及辅助设施;技术培训及培训中心建设。收奶间、检测实验室、保鲜库、制冷车间等8600平方米。
设备购置:安装鲜奶、酸奶、常温奶生产加工线各1条,工艺水制冷设备1套,水处理设备1套。
培训:培训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贫困户务工人员1200人次。
(八)建设规模:日处理鲜乳及乳制品100吨。
(九)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5468万元,其中项目土建工程投资2022万元,设备费用投资3078万元,技术培训及技术依托费投资168万元,项目前期费200万元。
在总投资5468万元中,江苏对口帮扶扶贫资金791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364万,2018年300万元,2019年1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46%;企业自筹467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54%。
(十)项目扶持对象及规模
项目扶持对象为贫困乡镇贫困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根据企业饲草料基地建设情况、产业范围和全县扶贫产业发展规划,该项目主要扶持转导乡6个村2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1463个贫困人口。
(十一)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实施后,一期工程完成运营后,企业可达到年加工乳制品36235吨的生产能力,年实现销售收入43235万元。除去生产成本31950万元,企业可实现利润11285万元,经济效益比较显著。项目的建设实施,企业可通过791万元帮扶资金的固定收益分红,为1463人贫困人口年实现分红55.37万元。2018年转导乡大湾村37户139人52548元、河纳沟村27户149人56328元、接官岭村63户335人126644元、落龙沟村3户14人5293元、三湾村78户410人13987元,总计为5个村208户1047人实行分红25.48万元,人均分红378元。为200名贫困户劳动力解决就业,使这部分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脱贫。
四、千户湾村肉羊规模养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千户湾村肉羊规模养殖扶贫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民和茂发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任培杰
(四)技术依托单位:青海大学农牧学院
(五)建设地点:海东市民和县新民乡千户湾村
(六)建设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即从2018年1月-2018年12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8年1月编写实施方案,与农户达成饲草收购协议。
第二阶段:2018年2月-2018年5月修建羊舍:砖混彩钢结构羊舍1200平方米;修建有机肥加工车间:修建砖混钢架结构有机肥加工车间1000平方米;
第三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种羊引进:引进6月龄小尾寒羊种羊305只(母羊300只,种公羊5只);设备购置:购置检验检测设备1套,饲草料加工设备2台,小型背负式饲草收割机17台。
(七)建设内容:种羊引进、有机肥加工车间、修建羊舍、设备购置。
(八)建设规模:利用合作社繁育的羔羊带动50户贫困户进行肉羊养殖,户均年出栏肉羊40只,总出栏2000只的高效养殖基地。
(九)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210.05万元,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帮困项目资金188万元(其中2018年100万元,2019年88万元),占总投资的89.5%;合作社自筹资金2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十)项目扶持对象及规模
项目扶持对象为贫困乡镇贫困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根据合作社饲草料基地建设情况、产业范围和全县扶贫产业发展规划,该项目主要扶持新民乡、硖门镇2个乡镇7个村、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348个贫困人口。
(十一)建设目标
1.年新增出栏肉羊2000只(其中培育的农户基地1000只,肉羊场自繁自育和贩运1000头),新增羊肉33吨,新增销售收入190万元,新增纯利润47.5万元。使合作社成为全乡集约化养殖、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重要产业龙头。
2.加强精准扶贫工作。通过保底分红、订单收购农户玉米、麦草和解决农民群众在本合作社就业的方式,建立健全贫困户的利益分配保障机制。
(十二)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和完善合作社肉羊场基础设施,使现有的生产能力得到升级扩能,年新增出栏肉羊2000只(其中培育的农户基地1000只,肉羊场自繁自育和贩运1000头),新增羊肉33吨,新增销售收入190万元,新增纯利润47.5万元。使合作社成为全乡集约化养殖、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重要产业龙头。项目的建设实施,为348人贫困人口年实现分红13.16万元。2018年峡门镇铁家庄村9户28人10594元、腰路村2户6人2270元,新民乡东湾村12户47人17784元、毛拉山村23户90人34054元、三岔村14户50人5298元,总计为5个村60户221人实行分红7万元,人均稳定增收378元。为15名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季节性务工就业岗位,按每人6个月、每人3000元计,人均实现收入18000元。
五、运行机制
项目以“企业(产业园)+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进行建设、实施。
六、相关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县农牧局为项目监管单位,结合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期足额拨付资金,对项目质量、贫困户收益、竣工等全程监管,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项目规范运行以及效益发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启动,11月底完工,资金使用率为100%。
2.加强资金管理。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按照项目扶持标准,分配和使用扶贫资金。明确责任,放管结合,建立权责匹配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实行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县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资金、项目的公开透明。
3.保障利益联结。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扶贫、农牧部门起草协议,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将投给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帮扶扶贫资金以优先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贫困户,明晰双方持股比例并按股分红;也可按照贫困户“负赢不负亏”的原则,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不低于7%的比例给贫困户分红。量化股权给受益贫困户稳定脱贫后,收归扶持贫困户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理,在村级继续扶持返贫人口和相对比较贫困的农牧户进行收益,确保资产滚动发展、长期发挥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由县农牧局、扶贫局派专人全程监督、参与购置资产事宜。经营主体在购置固定资产过程当中,一定要高标准、高质量购置资产。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县农牧局所有。在资产运行半年之内,由财政局对其登记造册,收归为农牧局国有资产。
5.加强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公示公告制。具体项目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公告,乡镇负责在项目实施地点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二是项目招投标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和国家规定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是项目报账制。扶贫项目实行报账制,规范报账程序,备齐报账证明材料。拨付给农户资金,应按项目批复、实施方案、进度,直接打入受益人账户或“一卡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现金。四是项目检查验收制。项目批复和实施方案作为项目检查验收考评的唯一依据。项目县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完工项目的自验;市于12月中旬完成复验,复验面不低于实施村数的80%;在此基础上,省级实时组织抽验,抽验面不低于各县项目实施村的30%。县级审计部门对年度完工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五是项目监督检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切实强化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项目报备制度。县扶贫部门组织做好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结转结余和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每两个月结束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扶贫局。
6.完善资产风险防控体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以投资或入股形成的资产,以经营主体自身形成的资产作抵押,且抵押资产大于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资产,经法律公证后,拨付项目资金,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此复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