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牧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和县农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18〕37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草畜联动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青海省威思顿精淀粉加工扶贫产业园实施方案》《马营陈醋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兴润乳业加工农牧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青海锦泰食品加工公司牛羊肉深加工扶贫产业园实施方案》《绿宝源牛羊肉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民和县草畜联动扶贫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民和县草畜联动扶贫产业园项目
(二)目标任务:
1.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2.建设单位:以青海鲁青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主,民和绿宝科技有限公司、民和月秀饲料有限公司、民和畜丰饲料生产有限公司、民和金宝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辅。
3.建设地点:民和县农畜产品物流园(川口镇米拉湾村)
4.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3年,即2018年1月~2020年12月。
5.建设规模:通过项目建设,建成年新增生产能力10万吨,新增订单方式建立的饲草基地8000亩,带动贫困户800户,解决160个贫困户劳务付出和就业。以资产收益固定分红的方式,促使贫困人口2778人稳定收益,到2020年达到稳定脱贫目的。
6.建设内容:
青海鲁青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饲草料库房2800平方米;
民和绿宝科技有限公司:购置粉碎揉丝机1套、上料提升系统1套、打捆过膜一体机1台、夹包机1台、叉车1台、装载机1辆。
民和月秀饲料有限公司:购置青贮收割机1台、加工车间800平方米、青贮场地建设2000平方米、青贮裹包机及设施2套。
民和畜丰饲料生产有限公司:新建一座饲草加工棚;面积为1000平方米、饲草加工厂场地坪2800平方米、青贮加工站台625平方米,240KWA容量电力线路一套,办公用房200平方米、购买青贮铡草机3台、扩建农产品收购大棚750平方米,购置农产品分级设备2台、简易库房400平方米、装卸站500平方米。
民和金宝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购置陶赛特繁育母羊160只、陶赛特种公羊4只、饲草打包机1台、修建青贮池3600m³、值班室80㎡、配送车1辆、饲草库房800㎡。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400万元,2019年投资600万元,2020年投资500万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扶贫资金。
(四)运行机制:
项目以“企业(产业园)+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和青海省资产收益脱贫方式进行建设、实施。
(五)效益分析:
企业每年以利润共享的方式对扶持注入的产业扶贫资金,按照7%的固定收益,为10个贫困村李二堡镇乐园村3户17人6372元、石庄村49户240人89959元、下臧村6户24人8996元、山庄村34户148人55475元、寺尔庄村21户76人28487元、新民乡龙卧村19户75人28113元、前河乡丰二村8户34人12744元、甘家川村13户46人17243元、台其村12户54人20241元、下湾村9户33人12370元,总计174户744名贫困人口收益。每年支付固定分红28万元,由企业按照每村贫困人口数确定收益的分红数额。新建的8000亩优质饲草基地,按照每户种植10亩计算,可带动贫困户800户;每亩饲草纯收益1200元,户均可实现纯收益12000元。项目建成运营后,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可吸纳贫困户160人就业,每人年可实现工资收入35000元以上。
二、青海省威思顿精淀粉加工扶贫产业园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青海省威思顿精淀粉加工扶贫产业园项目
(二)目标任务:
1.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2.建设单位:青海民和威思顿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郑晓军
3.建设地点:青海省民和县川口镇南庄子村红崖(青海民和威思顿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
4.项目实施期限:建设期为3年,即:2018年1月~2020年12月。
5.建设规模:利用扶贫资金的注入,改善现有基础设施,升级更新现有的马铃薯精淀粉生产线部分设备,扩大生产能力,以北山乡和新民乡为重点,收购马铃薯量不低于10000吨达到增产增效,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资产收益的方式,为2778人贫困人口年实现资产收益分红150万元;并为30名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务工就业岗位。
6.建设内容:
一期在现有马铃薯精淀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
二期完成新建厂址的生产厂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招标等工作。
三期完成项目整体的土建工程施工、设备设施安装和调试,全面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以北山乡、新民乡为重点,同马铃薯种植户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马铃薯收购合同,收购量不低于10000吨。在北山乡及新民乡,对基地农户进行马铃薯种植培训,传授马铃薯种植、收获、储藏经验,培训马铃薯种植户100人次。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200万元,2019年投资650万元,2020年投资650万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扶贫资金。
(四)运行机制
项目以“企业(产业园)+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和资产收益方式进行建设、实施。
(五)效益分析
企业每年以利润共享的方式对扶持注入的产业扶贫资金,按照7%的固定收益,为5个贫困村北山乡德兴村30户132人49677元、罗家湾村2户9人3387元、牙合村2户9人3387元,庄子沟村50户176人66237元、新民乡雪沟村12户46人17312元,总计96户372名贫困人口收益。每年支付固定分红14万元,由企业按照每村贫困人口数确定收益的分红数额。以订单方式、每吨高于市场价20元收购10000吨马铃薯,可为约500户马铃薯种植户在实现正常收入的基础上,新增溢价收入20万元。为30名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季节性务工就业岗位,按每人4个月、每人3000元计,人均实现收入12000元。
三、马营陈醋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马营陈醋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目标任务:
1.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2.建设单位:民和县马营清真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瑞娟
3.建设地点:民和县马场垣乡团结村
4.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建设期为3年,即:2018年1月~2020年12月
5.项目规模:通过项目建设,达到年产酱油、醋、腌制食品等3000吨的产能,其中年生产酱醋1100吨,豆腐、素鸡等豆制品900吨,新增粉条500吨,新增酱菜500吨。
6.建设内容:
2018年:建设食醋、酱油车间1500平方米,豆制品加工车间1500平方米。
2019年:建设腌制食品区1500㎡,晾晒场1000㎡,冷库900平方米,综合办公服务区860㎡、仓储物流区2900㎡和产品交易区1950㎡,区路网2500m、厂区围墙1000m、厂区绿化4140㎡、食堂宿舍1000㎡、锅炉房配电室150㎡、弱电、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外管网、垃圾、污水等处理等公用工程。
2020年:购置冷库设备、配送车辆、信息化平台设备等13台套,项目运行并整理资料、申请验收。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300万元,2019年投资600万元,2020年投资600万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扶贫资金。
(四)项目建设目标:
以民和马营清真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现有的基础为平台,提升农副产品加工及流通能力和经济效益,全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循环农业,形成完整、有机、协调的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条,全面提升企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对贫困户的带动能力。使特色农产品种植成为贫困户增收的主要产业,促进农户脱贫致富稳步发展,切实发挥扶贫产业园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布局”。
(五)运行机制
项目以“企业(产业园)+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和资产收益方式进行建设、实施。
(六)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运行后,将达到年产酱油、醋、腌制食品等3000吨的产能,新增粉条500吨,新增酱菜500吨。年销售收入达到1500万元,年销售利润达到500万元。企业每年以利润共享的方式,对扶持注入的产业扶贫资金,按照7%的固定收益,为6个贫困村马营镇马家村21户121人45784元、马营村24户116人43892元、洒大庄村5户14人5297元、三联村27户144人54486元、沙塄沟村22户100人37838元、阳山村14户60人22703元,总计113户555名贫困人口收益。每年支付固定分红21万元,由企业按照每个村贫困人口人数确定收益的分红数额。建立的2000亩高产、优质粮油、豆类生产基地,可为100户种植户实现正常收入300万元,除去每亩700元的生产成本140万元,尚有160万元的盈利,户均实现纯收入1.6万元。企业为120名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季节性、或长期性务工就业岗位,按每人平均8个月、每人3000元计,人均实现收入24000元。
四、民和县农牧扶贫产业园乳品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农牧扶贫产业园乳品加工项目
(二)目标任务:
1.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2.建设单位:民和县兴润乳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生福
3.建设地点:民和县马场垣乡团结村
4.项目实施期限:建设期为3年,即:2018年1月~2020年12月。
5.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公司所属鼎辉奶牛场年生产鲜奶3360吨,乳品加工基地年加工乳制品36500吨。
6.建设内容:
2018年:引进新西兰纯种奶牛400头(由公司所属鼎辉奶牛养殖场引进)。
2019年:修建混凝土结构防渗处理的污水处理站1个,850立方米;购置化验设备35台套;购置生产清洗消毒设施10台套;购置污水处理设备19台套。
2020年:购置利乐钻200ML包装机1台、低速瓶装灌装机1台。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600万元,2019年投资600万元,2020年投资300万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扶贫资金。
(四)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扩大生产规模,健全经营机制和奶源生产、加工、销售体系,提升乳制品加工及流通能力和经济效益,全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循环农业,完善、创新“企业(产业园)+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切实发挥农牧扶贫产业园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布局,促进贫困户稳步脱贫,为贫困户打造长期增收的产业。
(五)运行机制:
项目以“产业园+企业+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和资产收益方式进行建设、实施。
(六)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达产年,公司下属鼎辉奶牛场年生产鲜奶3360吨,实现销售收入1344万元;乳制品加工基地年加工乳制品36500吨,年收入45500万元;生产酸奶14500吨,收入29000万元,年总销售收入46844万元,年实现纯利润3747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以资产收益的方式,在第一年实现资产收益分红42万元,为10个贫困村巴州镇大焦土村40户200人75540元、胡家村87户423人159767元、黄池村14户63人23795元、凉尔湾村27户126人47590元、洒力池村5户19人7176元、上马家村9户23人8687元、万泉堡村6户21人7931元、下马家村6户20人7554元,阳山村23户92人34748元、杨家湾村29户125人47212元,总计246户1112名贫困人口收益,由企业按照每个村贫困人口人数确定收益的分红数额。从第二年开始,随着扶贫资金投入额的增加,收益的贫困村、户,也依次增加。建立的2000亩高产、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可为100户饲草种植户实现正常收入300万元,除去每亩800元的生产成本160万元,尚有140万元的盈利,户均实现纯收入1.4万元。
公司奶牛场年需要消耗玉米、麸皮、麻渣等农副产品5000吨以上,以高于市场价5%的订单的方式收购,可使500户贫困户新增溢价收入50万元,户均增收1000元。为50名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季节性、或长期性务工就业岗位,按每人平均8个月、每人每月3000元计,人均实现收入24000元。
五、青海锦泰食品加工公司牛羊肉深加工扶贫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
(一) 项目名称:
青海锦泰食品加工公司牛羊肉深加工扶贫产业园
(二)目标任务:
1.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2.建设单位:青海锦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侯素芳
3.建设地点:民和县马场垣乡香水村
4.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建设期为3年,即:2018年1月~2020年12月。
5.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牛肉干1000吨,冷藏胴体肉2000吨。产品以卤汁、风干牛肉干5大类产品为主。
6.建设内容:
2018年:建设牛肉酱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8台套(加工设备7台套、燃气锅炉1台)。
2019年:建设冷库800平方米、配送车间600平方米、综合用房500平方米;购置设备12台套,包括:冷库设备7台套、配送车4辆、地磅1台。
2020年:建设自动化加工车间1000平方米、污水处理池60立方米、场地硬化3000平方米;购置设备27台套,包括:自动化加工设备25台套、污水处理设备1套、信息化平台设备1套。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300万元,2019年投资600万元,2020年投资600万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扶贫资金。
(四)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现代产业园的基本要素,利用三年时间,通过项目建设,形成牛羊肉生产基地、冷链贮存、现代化加工、电商物流、销售、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等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使园区成为民和县牛羊肉加工方面规模较大、生产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的产业龙头。
(五)运行机制
项目以“企业(产业园)+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和资产收益方式进行建设、实施。
(六)效益分析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基础设施的完善、加工设备的更新和标准化养殖基地的建立,企业将每年新增加工牛肉干800吨,加工总量达到1000吨;新增储存牛羊肉1500吨,年储存周转牛羊肉总量达到2000吨。年实现销售收入12000万元,实现纯利润840万元。带动贫困户养殖12月龄肉牛,养殖一年后由企业按照订单收购,户均养殖4头,每头养殖纯收入3000元,户均增收12000元。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需要长期雇佣劳动定员100人(其中贫困人口达到70%以上),人均年工资及福利为45000元,年为贫困人口实现增收450万元。企业每年以利润共享的方式对扶持注入的产业扶贫资金,按照7%的固定收益,为5个贫困村大庄乡大庄村7户19人7189.2元、东山村48户281人10634.3元、高兴湾村2户9人3405.4元、马家庄村3户15人5675.7元、魏家台村49户231人87405.4元,总计109户555名贫困人口收益。每年支付固定分红21万元,由企业按照每个村贫困人口人数确定收益的分红数额。
六、绿宝源牛羊肉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绿宝源牛羊肉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目标任务:
1.主管单位:民和县农牧局
2.建设单位:青海绿宝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鸿昌
3.建设地点:民和县马场垣乡团结村
4.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建设期为3年,即2018年1月-2020年12月。
5.项目规模:项目建成后,年新增育肥牦牛2000头(其中培育的农户基地200头、养殖能手400头、企业托管200头、企业自繁自育和贩运1200头),新增加工牛羊肉600吨,新增销售收入540万元,新增纯利润430万元。
6.建设内容:
2018年:引进12月龄种用牦牛200头、修建砖混钢架结构农畜产品加工车间1栋500平方米、购置农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1套、推广牛羊肉品牌2个、推广种植、养殖技术2项;
2019年:引进良种育肥牦牛1000头、引进藏羊5000只、项目购置机械设备38台(辆);
2020年: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一处,建设内容为:新建农机农资仓库423平方平方米、农副产品展示区销售区705平方米、农副产品分拣包装配送车间400平方米、农业技能培训中心508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200万元,2019年投资700万元,2020年投资600万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扶贫资金。
(四)总体目标:
通过扶贫产业园建设,在发展企业生产能力、壮大企业经济实力和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的基础上,拓宽农牧业受益面和农户收入为具体目标,以完善农副产品产业链为依托,把“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内生动力激活与外部有效帮扶统筹起来,建立农副产品、牛羊肉制品加工、种植、观光旅游核心区,制定扶贫项目建设、扶贫项目管理和监督体系,实现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巩固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成效。建立产业发展、贫困户稳定脱贫、企业和贫困户有机衔接的扶贫产业园建设新格局。
(五)运行机制:
项目以“企业(产业园)+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和资产收益方式进行建设、实施。
(六)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和完善企业基础设施,使现有的生产能力得到升级扩能,年新增育肥牦牛2000头,新增加工牛羊肉600吨,新增销售收入540万元,新增纯利润430万元。使企业成为全县牦牛集约化养殖、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重要产业龙头。以资产收益的方式,为2778名贫困人口年实现资产收益分红105万元,人均稳定增收378元。建立的300户牦牛高效养殖基地,户均饲养牦牛10头,每头牦牛除去生产成本可实现纯收入800元以上,户均可实现纯收入8000元以上;以订单方式、每头高于市场价约100元收购的3000头牦牛,可为300户养殖户在实现正常收入的基础上,新增溢价收入30万元,户均新增溢价收入1000元。二项合计,户均可新增收入9000元以上。为30名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季节性务工就业岗位,按每人4个月、每人3000元计,人均实现收入12000元。
七、相关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县农牧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牵头抓总,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开展好项目各项服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工作,使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园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运行。青海绿宝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园区总体设计要求,统筹安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实行项目管理承包责任制。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启动,11月底完工,资金使用率为100%。县扶贫局负责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提供龙头企业贴息贷款,加强对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扶贫资金的监管、收益分红等工作。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做好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等。乡镇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和辖区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期间各类矛盾问题。
2.加强资金管理。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按照项目扶持标准,分配和使用扶贫资金。明确责任,放管结合,建立权责匹配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实行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县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资金、项目的公开透明。
3.保障利益联结。按照“负赢不负亏”的原则,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不低于7%的比例分红。量化股权给受益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后,收归扶持贫困户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理,在村级继续扶持返贫人口和相对比较贫困的农牧户进行收益,确保资产滚动发展、长期发挥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县农牧局所有,经营主体在购置固定资产过程当中,一定要高标准、高质量购置资产。由县农牧局、扶贫局派专人全程监督、参与购置资产事宜。在资产运行半年之内,由财政局对其登记造册,收归为农牧局国有资产。由乡镇负责起草资产租赁合同规范运行。
5.加强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公示公告制。具体项目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公告,乡镇负责在项目实施地点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二是项目招投标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和国家规定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是项目报账制。扶贫项目实行报账制,规范报账程序,备齐报账证明材料。拨付给农户资金,应按项目批复、实施方案、进度,直接打入受益人账户或“一卡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现金。四是项目检查验收制。项目批复和实施方案作为项目检查验收考评的唯一依据。项目县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完工项目的自验;市于12月中旬完成复验,复验面不低于实施村数的80%;在此基础上,省级实时组织抽验,抽验面不低于各县项目实施村的30%。县级审计部门对年度完工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五是项目监督检查。扶贫、财政、审计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实行半年一检查,年终一验收,切实强化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项目报备制度。县扶贫局组织做好资金拨付进度、结转结余和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方案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市扶贫局报备。
6.完善资产风险防控体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以投资或入股形成的资产,以经营主体自身形成的资产作抵押,且抵押资产大于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资产,经法律公证后,拨付项目资金,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此复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