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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18年民和县峡门镇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2018-00039 发文字号: 民政﹝2018﹞5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峡门镇人民政府:

县农牧局《关于上报峡门镇14个乡镇2018年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民农〔201835号)收悉。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2018年民和县峡门镇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民和县峡门镇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在李家庄、阳坡、峡门、石家庄4个村实施。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共有六类,分别为小规模养羊、小规模养牛、小规模养猪、运输业(农运车)、小规模经营(商铺)、种植枸杞。

(一)小规模养羊

扶持小规模养羊2396人,人均购进4月龄杂种小尾寒羊5只,计480只,人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15平方米,计1440平方米,只均消耗饲草料1吨,计480吨。

()小规模养牛

扶持养牛户23113人,4人户、6人户、每2人购进12月龄杂种优质肉牛1头,计34头(1468人),人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6平方米(1468人),计408平方米;3人户每户购进12月龄杂种优质肉牛2头,计4头(26人),户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24平方米(26人),计48平方米;5人户每户购进12月龄杂种优质肉牛3头,计15头(525人),户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36平方米(525人),计180平方米;7人户每户购进12月龄杂种优质肉牛4头,计8头(214人),户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48平方米(214人),计96平方米;共计61头牛、畜棚732平方米。只均消耗饲草料1吨,计61

(三)小规模养猪

 

扶持小规模养猪户2483人,人均购进仔猪2头,计166头,人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15平方米,计1245平方米,只均消耗饲草料1吨,计166吨。

(五)运输业(农运车)

扶持运输业47209人,户均购买农运车一辆,计47辆。

(六)小规模经营(商铺)

扶持小规模经营1458人。利用扶持资金投资商铺。

(七)种植枸杞

扶持枸杞种植户316人。人均种植枸杞4亩,共计64亩。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341.099万元,其中养殖业投资188.279万元,占总投资的55.2%。种植业投资8.64万元,占总投资的2.53%。小规模经营(商铺)投资31.32万元,占总投资的9.18%。运输业(农运车)投资112.86万元,占总投资的33.09%

()项目分村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341.099万元,其中李家庄村投资4.32万元,石家庄村投资55.12万元,阳坡村投资92.57万元,峡门村投资189.09万元。

(三)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41.099万元,其中产业扶持资金310.5万元,占总投资的91.03%,贷款30.6万元,占总投资的8.97%

五、项目效益

能为4个村的134575人贫困人口年均新增纯收入为1200元以上。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县扶贫开发局为项目监管单位,县农牧局为项目分管单位,按期足额拨付资金,对项目质量、贫困户收益、竣工等全程监管。峡门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积极引导贫困户选择市场好、见效快、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种植、养殖品种,为牛、羊、鸡和种植物等购买保险,确保旱涝保收。充分利用“530”贷款、互助资金、助力到户产业资金发展规模养殖、种植。确保贫困户产业规模适度,能滚动发展,能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乡镇负责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以及项目的效益发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启动,11月底完工。

2.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要求,严格资金使用。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按照项目扶持标准,分配和使用扶贫资金。明确责任,放管结合,建立权责匹配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率为100%

3.加强资产管理。资产收益类项目必须把好“四关”:一是必须把好经营主体关。要选择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有实力、讲诚信、有效益的经营主体。二是必须把好资产收益关。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按照“负赢不负亏”的原则,采取投资分红的方式,结合实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分红,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三是必须把好风险防范关。要进行风险评估和资产抵押,经营主体的抵押资产要大于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并经过法律公证后,拨付项目资金。四是必须把好辐射带动关。要重点带动贫困户和边缘户,实现持续稳定就业。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扶贫对象所有,由乡镇负责起草资产租赁合同规范运行。

4.加强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公示公告制。具体项目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乡镇负责在项目实施地点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二是项目招投标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和国家规定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是项目报账制。扶贫项目实行报账制,规范报账程序,备齐报账证明材料。拨付给农户资金,应按项目批复、实施方案、进度,直接打入受益人账户或“一卡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现金。四是项目检查验收制。项目批复和实施方案作为项目检查验收考评的唯一依据。项目乡镇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完工项目的自验;县扶贫、财政、审计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半年一检查,11月中旬一验收,切实强化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审计部门对年度完工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五是项目报备制度。县扶贫局组织做好资金拨付进度、结转结余和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方案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市扶贫局报备。方案一经批复,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此复

附件:峡门镇2018年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2018326

民和县2018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乡镇 村名 项目村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合计 项 目 投 资 (万元) 项目扶持
国家投资 地方配套及自筹
总户数(户) 总人数(人) 合计 财政扶贫资金 辽宁援青资金 合计 群众
自筹
贷款 户数(户) 人数(人)
峡门镇 李家庄 219 1074 运输业(购买农运车)2户8人 4.32 4.32 4.32   0.00   0.00 2 8
峡门镇 石家庄 224 1108 扶持养羊户7户30人,棚圈450㎡,购进育肥羔羊150只;扶持养牛户1户7人,棚圈48㎡,购进牛4只;运输业(购买农运车)9户37人;小规模经营(商铺)5户21人。 55.12 51.3 51.3   3.82   3.82 22 95
峡门镇 峡门 237 1212 扶持养羊户6户28人,棚圈420㎡,购进育肥羔羊140只;扶持养牛户1988人,棚圈576㎡,购进肉牛48头;扶持养猪户618人,棚圈270㎡,购进育肥猪36头;运输业(购买农运车)31143人;小规模经营(商铺)833人;扶持种植户3户16人,种植枸杞64亩。 189.09 176.04 176.04   13.05   13.05 73 326
峡门镇 阳坡 154 756 扶持养羊户10户38人,棚圈570㎡,购进育肥羔羊190只;扶持养牛户318人,棚圈108㎡,购进肉牛9头;扶持养猪户1865人,棚圈975㎡,购进育肥猪130头;运输业(购买农运车)521人;小规模经营(商铺)14 92.57 78.84 78.84   13.73   13.73 37 146
峡门镇 合计 834 4150 扶持养羊户23户96人,棚圈1440㎡,购进育肥羔羊480只;扶持养牛户23113人,棚圈732㎡,购进肉牛61头;扶持养猪户2483人,棚圈1245㎡,购进育肥猪166头;运输业(购买农运车)47209人;小规模经营(商铺)1458人;扶持种植户3户16人,种植枸杞64亩。 341.099 310.5 310.5   30.60   30.60 134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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