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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18年民和县满坪镇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2018-00036 发文字号: 民政﹝2018﹞6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满坪镇人民政府:

县农牧局《关于上报峡门镇等14个乡镇2018年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民农〔201835号)收悉。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民和县满坪镇2018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民和县满坪镇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在满坪镇大滩村、清泉村、山庄村、集场村、沙拉坡和东湾村6个村实施。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共有4大类,分别是:家庭小规模养殖、自主经营、运输业、特色种植。

(二)项目规模

1.家庭小规模养殖

扶持89412人,其中养羊户49196人,人均自建砖混结构畜棚10平方米,计1960平方米,人均购进3月龄育肥羔羊6只,计1176只;扶持养牛户40216人,扶持2人户、4人户、6人户、8人户、12人户共24124人,每2人自建畜棚15平方米,计930平方米,每2人购进6月龄杂种优质肉牛1头,计62头;扶持3人户13人,户均购进6月龄杂种优质肉牛2头,计2头,户均自建畜棚20平方米,计20平方米;扶持5人户840人,户均购进6月龄杂种优质肉牛3头,计24头,户均自建畜棚30平方米,计240平方米;扶持7人户749人,户均购进6月龄杂种优质肉牛4头,计28头,户均自建畜棚40平方米,计280平方米;总计购进6月龄杂种优质肉牛116头,自建畜棚1470平方米。

2.自主经营

自主经营户为624人,投资方式为自行开设商铺、饭馆、电焊铺等,收入均按15%收益计算。

3.特色种植

扶持特色种植户1360人,以种植当归药材为主,人均种植两亩,共计120亩。

4.运输业

扶持运输业841人,每户购进时风牌农用车一辆,在周边乡镇发展运输业。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96.728万元,其中:养殖业投资221.768万元,占总投资的74.59%,服务业投资12.96万元,占总投资的4.39%,特色种植业投资32.4万元,占总投资的10.98%,运输业投资29.6万元,占总投资的10.04%

(二)项目分村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96.728万元,其中:大滩村投资170.26,清泉村47.808万元,山庄村投资41.002万元,东湾村投资30.197万元,集场村投资3.24万元,沙拉坡村投资4.221

(三)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96.728万元,其中专项扶持资金289.98万元,占总资金的97.73%;自筹资金6.748万元,占总资金的2.27%

五、项目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养羊户人均纯收入1800元;养牛户人均纯收入3115元;自主经营户人均纯收入810元;运输户人均纯收入1560;特色种植业人均纯收入4000元;为贫困村贫困户退出贫困人口脱贫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六、相关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县扶贫开发局为项目监管单位,县农牧局为项目分管单位,按期足额拨付资金,对项目质量、贫困户收益、竣工等全程监管。北山乡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积极引导贫困户选择市场好、见效快、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种植、养殖品种,为牛、羊、鸡和种植物等购买保险,确保旱涝保收。充分利用“530”贷款、互助资金、助力到户产业资金发展规模养殖、种植。确保贫困户产业规模适度,能滚动发展,能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乡镇负责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以及项目的效益发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启动,11月底完工。

2.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要求,严格资金使用。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按照项目扶持标准,分配和使用扶贫资金。明确责任,放管结合,建立权责匹配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率为100%

3.加强资产管理。资产收益类项目必须把好“四关”:一是必须把好经营主体关。要选择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有实力、讲诚信、有效益的经营主体。二是必须把好资产收益关。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按照“负赢不负亏”的原则,采取投资分红的方式,结合实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分红,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三是必须把好风险防范关。要进行风险评估和资产抵押,经营主体的抵押资产要大于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并经过法律公证后,拨付项目资金。四是必须把好辐射带动关。要重点带动贫困户和边缘户,实现持续稳定就业。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扶贫对象所有,由乡镇负责起草资产租赁合同规范运行。

4.加强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公示公告制。具体项目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乡镇负责在项目实施地点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二是项目招投标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和国家规定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是项目报账制。扶贫项目实行报账制,规范报账程序,备齐报账证明材料。拨付给农户资金,应按项目批复、实施方案、进度,直接打入受益人账户或“一卡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现金。四是项目检查验收制。项目批复和实施方案作为项目检查验收考评的唯一依据。项目乡镇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完工项目的自验;县扶贫、财政、审计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半年一检查,11月中旬一验收,切实强化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审计部门对年度完工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五是项目报备制度。县扶贫局组织做好资金拨付进度、结转结余和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方案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市扶贫局报备。方案一经批复,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此复

附件:满坪镇2018年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2018326

 

2018年满坪镇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乡镇 村名 项目村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合计 项 目 投 资 (万元) 项目扶持
国家投资 地方配套及自筹
总户数(户) 总人数(人) 合计 财政扶贫资金 辽宁援青资金 合计 群众
自筹
贷款 户数(户) 人数(人)
满坪镇 大滩村 62 304 扶持养羊户21户92人,养牛户19户113人,扶持服务业5户21人,发展特色种植12户57人,发展运输业5户21人 170.26 170.26 164.16         62 304
满坪镇 清泉 20 88 扶持养羊户12户44人,养牛户8户44人 47.808 47.808 47.52         20 88
满坪镇 山庄 20 75 扶持养羊户12户42人,养牛户8户33人 41.002 41.002 40.5         20 75
满坪镇 东湾 11 57 扶持养羊户3户11人,养牛户5户26人,发展运输业3户20人 30.197 30.197 30.78         11 57
满坪镇 集场 2 6 扶持服务业1户23人,发展特色种植1户3人 3.24 3.24 3.24         2 6
满坪镇 沙拉坡 1 7 扶持养羊户1户7人 4.221 4.221 3.78         1 7
合计 116 537 扶持养羊户49户196人,养牛户40户216人,扶持服务业6户24人,发展特色种植13户60人,发展运输业8户41人 296.728 296.728 289.98         116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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