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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19年民和县巴州镇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2018-00012 发文字号: 民政﹝2018﹞4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巴州镇人民政府:

县农牧局《关于上报峡门镇17个乡镇2019年民和县巴州镇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民农〔201836号)收悉。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2019年民和县巴州镇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民和县巴州镇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在上宣、阳山、上马家、下马家、羊羔滩、巴州垣、万泉堡、洒力池8个村实施。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共有四大类,分别是:养殖业、运输业、餐饮业、商业。

(一)养殖业

扶持小规模养殖94372人。扶持养羊户78306人,人均购进4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5只,计1530只,人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15平方米,计4590平方米;扶持养牛户1145人,人均购进12月龄杂种优质肉牛1头,计45头,人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10平方米,计450平方米;扶持养猪户521人,人均购进仔猪5头,计105头,人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10平方米,计210平方米。

(二)运输业

26人扶持资金3.24万元购买2辆三轮运输车,发展

运输业。

(三)餐饮业

14人扶持资金2.16万元开拉面馆。

(四)商业

23人扶持资金1.62万元开小卖部。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67.33万元,其中养殖业投资231.15万元,占总投资的86.47%;运输业投资32.4万元,占总投资的12.12%;餐饮业投资2.16万元,占总投资的0.81%;商业投资1.62万元,占总投资的0.6%

(二)项目分村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67.33万元,上宣村投资146.4万元,阳山村投资21.4万元,上马家村投资14.85万元,下马家村投资12万元,羊羔滩村投资42.95万元,巴州垣村投资6.18万元,万泉堡村投资12.36万元,洒力池村投资11.2万元。

(三)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67.3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7.9万元,占总投资的77.77%,贷款59.43万元,占总投资的22.23%

五、项目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实现了年育肥出栏肉羊2998只,肉牛88头、育肥猪198头的生产能力;投资4万元购买2辆三轮运输车,年盈利户均1万元,人均收入1666元;投资4万元在巴州街道开设拉面馆,年盈利户均0.8万元,人均收入2000元;投资2万元开小卖部两处,年盈利户均0.5万元,人均收入1667元。项目区8个村的99385人贫困户实现增收,其中养殖业人均增收2855元;运输业人均增收1666元;餐饮业人均增收2000元,商业人均增收1667元。为贫困村贫困户退出贫困人口脱贫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六、相关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县扶贫开发局为项目监管单位,县农牧局为项目分管单位,按期足额拨付资金,对项目质量、贫困户收益、竣工等全程监管。巴州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积极引导贫困户选择市场好、见效快、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种植、养殖品种,为牛、羊、鸡和种植物等购买保险,确保旱涝保收。充分利用“530”贷款、互助资金、助力到户产业资金发展规模养殖、种植。确保贫困户产业规模适度,能滚动发展,能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乡镇负责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以及项目的效益发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启动,11月底完工。

2.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要求,严格资金使用。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按照项目扶持标准,分配和使用扶贫资金。明确责任,放管结合,建立权责匹配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率为100%

3.加强资产管理。资产收益类项目必须把好“四关”:一是必须把好经营主体关。要选择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有实力、讲诚信、有效益的经营主体。二是必须把好资产收益关。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按照“负赢不负亏”的原则,采取投资分红的方式,结合实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分红,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三是必须把好风险防范关。要进行风险评估和资产抵押,经营主体的抵押资产要大于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并经过法律公证后,拨付项目资金。四是必须把好辐射带动关。要重点带动贫困户和边缘户,实现持续稳定就业。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扶贫对象所有,由乡镇负责起草资产租赁合同规范运行。

4.加强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公示公告制。具体项目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乡镇负责在项目实施地点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二是项目招投标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和国家规定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是项目报账制。扶贫项目实行报账制,规范报账程序,备齐报账证明材料。拨付给农户资金,应按项目批复、实施方案、进度,直接打入受益人账户或“一卡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现金。四是项目检查验收制。项目批复和实施方案作为项目检查验收考评的唯一依据。项目乡镇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完工项目的自验;县扶贫、财政、审计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半年一检查,11月中旬一验收,切实强化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审计部门对年度完工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五是项目报备制度。县扶贫局组织做好资金拨付进度、结转结余和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方案自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市扶贫局报备。方案一经批复,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此复         

附件:巴州镇2019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2018326

民和县2019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乡镇 村名 项目村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项 目 投 资 (万元) 项目扶持
合计 国家投资 地方配套及自筹
总户数(户) 总人数(人) 合计 财政扶贫资金 辽宁援青资金 合计 群众
自筹
贷款 户数(户) 人数(人)
巴州镇 上宣 264 1186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46户200人,计棚圈3000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1000只;扶持养牛户7户33人,计棚圈330平方米,购进12月龄肉牛33头。 146.4 125.82 125.82   20.58 20.58   53 233
巴州镇 阳山 110 459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8户29人,计棚圈435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145只;扶持养牛户1户5人,计棚圈50平方米,购进12月龄肉牛5头。 21.4 18.36 18.36   3.04 3.04   9 34
巴州镇 上马家 409 1937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4户9人,计棚圈135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45只;扶持养牛户3户7人,计棚圈70平方米,购进12月龄肉牛7头;扶持养猪户2户7人,计棚圈70平方米,购进仔猪35头。 14.85 12.42 12.42   2.43 2.43   9 23
巴州镇 下马家 323 1586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6户20人,计棚圈300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100只。 12 10.8 10.8   1.2 1.2   6 20
巴州镇 羊羔滩 224 1181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4户13人,计棚圈195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65只;扶持1户4人养猪,计棚圈40平方米,购进仔猪20头;扶持2户6人发展运输。 42.94 12.96 12.96   29.98 29.98   8 24
巴州镇 巴州垣 106 534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1户3人,计棚圈45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15只;扶持1户6人养猪,计棚圈60平方米,购进仔猪30头;扶持1户2人发展商业。 6.18 5.94 5.94   0.24 0.24   3 11
巴州镇 万泉堡 207 920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5户17人,计棚圈255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85只;扶持1户4人发展餐饮业。 12.36 11.34 11.34   1.02 1.02   6 21
巴州镇 洒力池 276 1398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4户15人,计棚圈225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75只;扶持养猪户1户4人,计棚圈40平方米,购进仔猪20头。 11.2 10.26 10.26   0.94 0.94   5 19
巴州镇 合计 1919 9201 小规模养殖:扶持养羊户78户306人,计棚圈4590平方米,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计1530头;扶持养牛户11户45人,计棚圈450平方米,购进育肥牛计45头;扶持养猪户59户21人,计棚圈210平方米,购进仔猪计105头;2户6人发展运顺;1户4人发展餐饮;2户三人开小卖部。 267.33 207.9 207.9   59.43 59.43   99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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