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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16、2017年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续产业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2018-00011 发文字号: 民政﹝2018﹞8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县农牧局:

你局《关于上报20162017年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续产业实施方案的报告》(民农〔201855号)收悉。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0162017年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续产业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扶持范围及后续产业

我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涉及12个乡镇15个村190741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涉及6个乡镇23个村(片区)9623804人。后续产业涉及自愿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的7923251人,其他的3591294人通过发展个体经营、务工、林业生产等方式解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精准扶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选择产业的基础上,找准“贫根”,瞄准对象,精准实施。

2.坚持责权匹配的原则。明确责任,放管结合,建立责权匹配的项目及资金管理机制。

3.坚持脱贫见效的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与脱贫过程、脱贫目标挂钩。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项目预计总投资1584万元,户均2万元。

(二)资金筹措

1、整合涉农资金,确保后续产业建设。

在确保省市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清单的前提下,整合财政涉农切块资金,将切块资金更多的用于后续产业发展。计划每年整合涉农资金300万元,两年整合600万元。

2、积极申报争取项目扶持

通过省农牧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局等部门,每年争取专项项目资金200万元,两年争取项目资金400万元。

3、多渠道筹集资金

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企业和社会资金、扶贫产业园建投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等,形成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各类资金整合使用的模式,每年筹集资金200万元,两年整合资金400万元。

4、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探索易地扶贫搬迁自力更生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加大搬迁对象培训力度,搞好年度素质教育培训,提升异地搬迁农民的养殖技能、种植技能和其他劳动致富技能。每年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100万元,两年投入200万元。

以上四项可投入资金1600万元。

5、依托扶贫产业园建设和江苏对口帮扶建设项目,提供就业机会。

2018年投入的扶贫产业资金2000万元,建设扶贫产业园6个,预计可以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540人就业;在4个农牧业企业实施投资1778万元的江苏对口帮扶资金建设项目,预计可以提供200个就业岗位,合计解决740个就业岗位。

四、工作要求

1.县农牧局:成立易地搬迁农牧业后续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好项目各项服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建设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收集与整理。

2.县扶贫局:负责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提供龙头企业贴息贷款,加强对后续产业建设的指导、扶贫资金的监管等工

作。

3.相关乡镇:负责做好易地搬迁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做好辖区农牧业后续产业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期间各类矛盾问题。同农牧局签订项目建设协议并进行项目建设。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由农牧局检查、督查的基础上,拨付扶持资金。

此复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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