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人员。每年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择优推选15周岁至20周岁适龄学生30人到无锡市职业教育院校接收正规职业教育。
(二)培训学校。无锡市范围内职业教育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具体学校由县教育局和就业局考察决定。
(三)培训时间。受资助学生接受三年学历教育,第一、二学年在无锡市职业教育院校就读,第三学年由无锡市教育和就业部门选择优秀企业安排实习就业。
(四)培训经费。无锡市政府每年提供培训经费30万元,按照每生每月资助1000元标准发放,用于支付生活费用,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五)学生输送。待相关事宜确定后,教育系统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无锡市教育、就业部门和职业院校协商确定学生输送时间、路线等事宜,并负责护送学生到无锡市职业教育相关院校,确保在学生输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六)工作要求。县教育局要积极主动与无锡市教育局和职业教育相关院校沟通联系,及时互通有关信息,了解并妥善解决我县学生在无锡市的学习、生活情况。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无锡市对口帮扶资金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项目
(一)资助对象。在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统一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2018年秋季学期考入一本院校的民和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按照高考裸分从高到低选取60名,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补助。
(二)实施流程。一是申请。民和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向原就读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科室递交书面资助申请。二是审核。通过与招考录取信息、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人口信息等进行对比核实报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三是补助资金来源、标准及发放渠道。江苏省无锡市对口帮扶资助我县贫困大学生资金24万元,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40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
(三)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民和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教育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要严格监管,确保精准资助、精准减负。
三、关于优秀教育人才双向互派项目
(一)基本方案。选派以项目实施学校为主的优秀骨干教师前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开展为期两周的跟岗研修活动,使学员通过随班听课、讨论交流、参与教研、教学观摩等形式进行深度参与式的跟岗研修。
(二)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一是请进来(专家讲座、同课异构)时间:第一批(5人)2018年3月7日左右,地点为民和一中;第二批(5人)2018年4月11日左右,地点为民和三中;第三批(5人)2018年5月9日左右,地点为川垣学校。二是走出去(跟岗研修)时间:第一批(40人) 2018年3月10日至24日,地点为太湖高级中学,第二批(40人)2018年4月14日至28日,地点为蠡园中学,第三批(50人)2018年5月12日至26日,地点为峰影小学。
(三)经费预算。一是“请进来“活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教育专家、教师在我县住宿费、餐饮费、往返交通费按照每人1万元预算,每批合计5万元,共计15万元。二是“走出去”活动。我县130名教师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各学校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餐饮费、往返交通费每人以6538元预算,共计85万元。
(四)经费来源。以上两项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从优秀教育人才双向互派项目100万元资金中支出。
(五)工作要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方式,注重互动效果,并加强派出人员的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四、无锡市社会资助民和县贫困学生项目
(一)捐资助学范围。具有我县户籍、热爱祖国、热爱家乡、遵纪守法、无不良表现、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高校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同等条件下计生家庭贫困学生优先。
(二)资金来源。无锡市政府动员无锡企业、各类社会公益组织捐助。
(三)资助对象的认定。社会助学资助对象的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调查摸底。民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全县各学段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并对学生的就学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明确资助对象。
2.拟定资助范围和人数。民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社会捐赠资金数量,按照贫困家庭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通过认真比对和筛选,拟定资助范围、人数和标准,报教育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后,下发相关信息表册。
3.学生申请。资助对象所在学校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相关信息表册,组织在册学生填写《贫困生资助申请表》,经村委会、乡镇政府、毕业(就读)学校层层审核盖章后,将《贫困生资助申请表》报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审核审批。民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校报送的《贫困生资助申请表》,然后按照受助学生信息,进行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核对。核对无误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党组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与无锡市企业、各类社会公益组织进行对接,并给予资助,资助资金通过受助学生银行卡发放。
(四)相关要求。资助对象的评审和认定,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防止不正之风,杜绝人情资助。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县教育局党组及派驻纪检组长全程全方位监督,若发现贪污、挪用助学金者,从严查处。
此复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