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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纳进云同志
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2017〕25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同意,现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纳进云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公安、财政、金融、农牧、林业、水务、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信访、行政服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公安局、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档案局、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办公室)、信访局、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海西诺木洪河东农场民和籍农民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气象局、人行民和支行、农发行民和支行、农行民和支行、保险公司。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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