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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民和县西沟乡凉坪村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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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5日
  

西沟乡人民政府:

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对西沟乡凉坪村转导乡后沟村2016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给予批复的请示》(民扶局〔201711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2016年民和县西沟乡凉坪村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7年民和县西沟乡凉坪村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

二、项目建地点

西沟乡凉坪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共有两大类,分别是养殖业、服务业。

(一)养殖业。扶持家庭牧场122500人。其中扶持养羊户55194人,自建畜棚120平方米,计6600平方米,户均购进3-4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20只,计1100头;扶持养牛户66303人,自建畜棚120平方米,计7920平方米,户均购进12月龄杂种优质肉牛3头,计198头;扶持养鸡户13人,自建畜棚120平方米,购进雏鸡500只。

(二)服务业。餐饮业,扶持624人发展农家乐6家,购置桌椅、后厨设备等;扶持11人开拉面馆1家,购置桌椅、后厨设备等。小商铺,扶持1859人开小商铺18家,购置货柜、商品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65.96万元,其中养殖业投资420.6万元,占总投资的90.27%;服务业投资45.36万元,占总投资的9.73%

(二)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65.96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5.36万元,占总投资的67.68%,自筹150.6万元,占总投资的32.32%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年,20171月至12月。

六、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达到年育肥出栏肉羊2970只、肉牛356头、肉鸡900只的生产能力。预计项目区147户贫困户584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2803元;项目区产业结构得到调整,项目户户均建成一项以上长期、稳定增收项目,为项目区和贫困户的长期稳定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运行机制

项目实行分户建设、分户经营的生产经营机制,家庭牧场牛、羊、鸡由农户从当地自行采购。 

八、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

2.严格按照此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期限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并对项目进行公开、公示。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封闭运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格资金管理程序和资金管理措施,严禁将项目资金发放到户,严禁截留、挪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贫困户增收。

4.项目实施结束,完成乡级自验后申请县级验收。

              

             

 20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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