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导乡人民政府:
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对西沟乡凉坪村转导乡后沟村2016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给予批复的请示》(民扶局〔2017〕11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2016年民和县转导乡后沟村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7年民和县转导乡后沟村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
二、项目建地点
转导乡后沟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分四类,分别是养殖业、种植业、个体经营及资产收益。
(一)养殖业。扶持家庭牧场养羊户43户253人,户均自建砖混结构畜棚120平方米,计棚圈5160平方米,户均建设青贮池50立方米,计2150立方米,户均购进6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20只,计860只。
(二)种植业。扶持马铃薯种植业1户6人,人均种植马铃薯10亩,计60亩。其中自家土地20亩,流转土地40亩。
(三)个体经营。扶持个体经营户2户9人,建设个体经营点宰鸡店1处、饭馆一家,房屋装修、购置设备等。
(四)资产收益。扶持资产收益2户3人,将1.62万元扶持资金按10%收益率入股到青海文尚置业有限公司。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79.92万元,养殖业投资169.42万元,占总投资94.2%;种植业投资4.02万元,占总投资2.2%;个体经营投入4.86万元,占总投资2.7%;资产收益投资1.62万元,占总投资0.9%。
(二)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79.2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6.34万元,占总资金的82%;农户自筹32.86万元,占总资金的18%。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年,2017年1月至12月。
六、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预计家庭牧场养羊项目达到年育肥出栏1720只;马铃薯1.2万公斤。通过实施养殖业项目,扶持43户253人;通过实施种植业项目,扶持1户6人;通过实施个体经营,扶持2户9人;通过实施资产收益,扶持2户3人。项目区产业结构得到调整,项目户均建成一项长期稳定的增收项目,为贫困户的长期稳定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运行机制
项目实行分户经营的生产经营机制,肉羊养殖由项目户自行饲养,但要求项目户必须达到20只以上。
八、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
2.严格按照此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期限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并对项目进行公开、公示。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封闭运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格资金管理程序和资金管理措施,严禁将项目资金发放到户,严禁截留、挪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贫困户增收。
4.项目实施结束,完成乡级自验后申请县级验收。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