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河乡人民政府:
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对北山乡等20个乡镇2017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给予批复的请示》(民扶局〔2017〕11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2017年民和县前河乡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7年民和县前河乡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
二、项目建地点
前河乡张家寺、芒拉、台其、前河、田家5个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共有三大类,分别是:养殖业、资产收益、服务业。
(一)养殖业。扶持家庭牧场养羊44户197人,户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120平方米,计5280平方米,户均自建青贮池50立方米,计2200立方米,户均购进3-4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20只,计880只。
(二)资产收益类建设内容。将13户40人扶持资金21.6万元入股到本村养殖大户或商铺,按效益的10%左右分红。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98.74万元,其中:张家寺村投资49.28万元,芒拉村11.82万元,前河村8.96万元,台其村56.46万元,田家72.22万元。
(二)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98.74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1.76万元,占总资金的66.3%,贷款资金66.98万元,占总资金的33.7%。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年。2017年1月至12月。
六、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达到年育肥出栏肉羊2640只的生产能力,资产收益2.58万元,服务业收益2.76万元,预计项目村59户贫困户244贫困人口人均增收600-4000元;项目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项目户户均建成一项以上长期、稳定增收项目,为项目村和贫困户的长期稳定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运行机制
家庭牧场项目实行分户建设、分户经营的生产经营机制。资产收益项目按协议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股分红机制。
八、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
2.严格按照此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期限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并对项目进行公开、公示。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封闭运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格资金管理程序和资金管理措施,严禁将项目资金发放到户,严禁截留、挪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贫困户增收。
4.项目实施结束,完成乡级自验后申请县级验收。
附件:2017年民和县前河乡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2017年6月15日
民和县2017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
乡镇 |
村名 |
项目村 |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
项 目 投 资 (万元) |
项目扶持 |
合计 |
国家投资 |
地方配套及自筹 |
总户数(户) |
总人数(人) |
合计 |
财政扶贫资金 |
辽宁援青资金 |
合计 |
群众
自筹 |
贷款 |
户数(户) |
人数(人) |
前河 |
张家寺 |
450 |
1946 |
扶持养羊户11户52人,棚圈1320㎡,购进育肥羊220只;资产收益4户8人;铝合金加工1户3人。 |
49.28 |
34.02 |
34.02 |
|
15.26 |
|
15.26 |
16 |
63 |
田家村 |
296 |
1181 |
扶持养羊户16户70人,棚圈1920㎡,购进育肥320只,资产收益5户17人。 |
72.22 |
46.98 |
46.98 |
|
25.24 |
|
25.24 |
21 |
87 |
前河村 |
591 |
2476 |
扶持养羊户2户7人,棚圈240㎡,购进育肥羊40头;资产收益1户2人。 |
8.96 |
4.86 |
4.86 |
|
4.1 |
|
4.1 |
3 |
9 |
台其村 |
437 |
1781 |
扶持养羊户12户54人,棚圈1440㎡,购进育肥羊240头;资产收益3户13人;开商铺1户4人。 |
56.46 |
38.34 |
38.34 |
|
18.12 |
|
18.12 |
16 |
71 |
芒拉村 |
202 |
789 |
扶持养羊户3户14人,棚圈360㎡,购进育肥羊60只。 |
11.82 |
7.56 |
7.56 |
|
4.26 |
|
4.26 |
3 |
14 |
合计 |
1976 |
8173 |
扶持家庭牧场养羊44户197人,户均自建砖混结构的畜棚120平方米,计5280平方米,户均自建青贮池50立方米,计2200立方米,户均购进3-4月龄杂种小尾寒育肥羊20只,计880只;资产收益13户40人; 扶持服务业2户7人。 |
198.74 |
131.76 |
131.76 |
0 |
66.98 |
0 |
66.98 |
59 |
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