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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县扶贫开发局委托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
实施“两后生”和大学生补助、“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的
                      批复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1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委托县教育局、人社局实施“两后生”补助、大学生补助、“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的请示》(民扶局〔2017147)收悉,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两后生”及大学生补助项目委托县教育局实施,将“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县教育、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县扶贫部门的衔接沟通,严格按照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和标准,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补贴、补助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实名制培训并保证课时。同时,县人社部门要整合实施好劳动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培训人员补助(20天·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配套解决。

此复

              

2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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