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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2017〕10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同意,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长马维忠: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监察局、审计局。

副县长王心忠: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公安、财政、金融、农牧、林业、水务、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信访、行政服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公安局、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档案局、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办公室)、信访局、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海西诺木洪河东农场民和籍农民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气象局、人行民和支行、农发行民和支行、农行民和支行、保险公司。

副县长杨叶新:协助县长负责卫生、计划生育、对口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口帮扶工作。

副县长李 军: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调查统计、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和建设、招商、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商局、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行民和支行、建行民和支行、邮政储蓄民和支行、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副县长王明芳:协助县长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务输出、机构编制管理、教育、扶贫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扶贫开发局。

联系县委组织部、总工会、团县委、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民和信用联社。

副县长田军正:协助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城市管理、工业、商务、民政、民族宗教、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残疾人事业、社区事务、移民安置方面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业和商务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移民安置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委统战部、武装部、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妇联、残联、县供电公司、工商联、烟草专卖局。

副县长李国强:协助县长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方面工作,分管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县委宣传部。

副县长沈剑峰:协助县长负责司法方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协助王心忠同志抓好税收方面工作。

副县长王海东:协助县长负责供销、金融、科技方面工作,分管县供销联社、金融办、科学技术协会。

副县长梁东峻:协助县长负责广播电视方面工作,分管县广播电视局;协助田军正同志抓好工业、商务方面工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王心忠、杨叶新、王明芳、沈剑峰、王海东同志互补,李军、田军正、李国强、梁东峻同志互补。互补副县长均不在时,由马维忠同志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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