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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业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2014〕8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4年12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业基同志任县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汪福成同志任县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芳同志任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玉良同志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务;
王建军同志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白思源同志县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4年6月30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工业园管委会,县
     委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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