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7、78号)》,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做好我市风险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4月29日以来有西宁市主城区、湟源县旅居史人员,特别是4月29日以来有湟源县城关镇、巴燕乡,西宁市城西区格林兰郡小区、世通国际小区、汇宁路杨家寨安置小区,5月4日以来有贵德县黄河清大桥北游客服务中心广场、水车广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单位、社区(村)报备,并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措施。所有市外返回人员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报备,并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周边省市疫情动态,继续配合做好市内疫情处置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倡导全市居民减少跨区域流动,不前往疫情发生地,非必要不离开海东,非必要不来返其他市州,确须外出的,应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
三、广大市民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多通风、少聚集。接种疫苗、核酸采样时,必须戴好口罩并保持2米线。密切关注自身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就医,并主动如实告知接诊医生相关旅居史。就医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请广大市民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履行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