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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取消水气暖23项不合理收费
来源: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来自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消息,3月以来,全省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成效明显,预计减轻用户和社会负担约3.67亿元。

为全面清理我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把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内容,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修订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着力改善营商环境,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提升服务水平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

8月,省发改委向全省征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问题线索。9月,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成两个专项督导组,对全省8个市州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针对性的专项评估督导检查。牵头修订《青海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海省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方案》《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我省销售电价体系,完善我省销售电价分类等相关政策。西宁市调整了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费、天然气销售价格,及西宁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价格;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地按照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了当地天然气销售价格;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调整了集中供暖价格。

3月以来,全省共取消、清理和规范供水环节的水源基金、停水损失费等11项,供气环节过户费、计量器具更换费、燃气表拆卸安装费等10项,及供暖环节的管网建设费、暖气接口费等2项,共23项不合理收费,供水供电环节转供加价费用明显降低。

我省还将持续深入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清理规范,进一步梳理并清理不合理收费;建立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督促尚未建立完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星级标准、天然气输配气价格、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等价格政策的市州尽快落实相关政策;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体系,积极优化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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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向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亮剑

11月25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向不合理收费亮剑。

为有效清理规范西宁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全面落实价格监督检查各项任务,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及时传达相关文件。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细化清理规范重点任务,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稳步推进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注重与发展改革、住房保障等部门的协同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巡查、重点督查等方式。

要求辖区物业、商业综合体等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机构、单位、企业,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定期公示水电气暖等费用收支情况,保障用户知情权;各转供主体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时,将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维护运行及二次加压、公摊损耗等费用,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予以解决,坚决杜绝以水电气暖等费用为基数加收各类费用。

及时清退多收费用,确保转供收费行为得到规范。对转供主体不执行政策、收取不合理费用、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垄断收费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销号台账,逐步实施清理规范全覆盖。

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清理规范工作督导,加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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